随州湖岸新城8号楼、4号楼维修资金使用公示
湖岸新城8号楼3单元、4号楼业主:
随州市湖岸新城小区业主委员会代该2栋楼业主,向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申请使用该栋楼维修资金45110元,用于8号楼3单元、4号楼共3部电梯维修。
资料显示,经小区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现场查看确定后,参与表决的业主174户,占专有部分全体业主总户数226户的77%,参与表决的业主专有部分总建筑面积14308㎡,占专有部分总建筑面积19549㎡的73%;同意维修的业主174户,占专有部分参与表决业主总户数174户的100%,同意维修的业主专有部分总建筑面积14308㎡,占参与表决业主专有部分总建筑面积14308㎡的100%业主表决通过,书面同意申请使用相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符合法定使用规定。
在公示期满后,按相关程序代该2栋楼业主向随州市住房维修资金中心申请划拨该楼栋房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45110元,如果业主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房产物业监督科反映,并提交书面材料。地址:沿河大道116号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办公大楼三楼,联系电话:3235335。公示期为七天(2025年4月14日至2025年4月20日止)。请保留该公示至期满。谢谢合作。
2025年4月14日
原文地址:http://zjj.suizhou.gov.cn/fbjd/zfxxgk/zc/qtzdgkwj/tzgg/202504/t20250414_132272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