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住建厅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第十五项整改任务)
2025-04-13 19:29:07
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第十五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3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日至4月1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联系电话:028-85536400;邮寄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36号。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4月2日
原文地址:http://jst.sc.gov.cn/scjst/gongshitg/2025/4/2/4379d87731c54dbcaf0e3a447212ca7a.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