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住建局关于开展2025年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勘察设计单位:
为加强勘察设计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勘察设计行业秩序,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湖南省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精神,我局决定开展2025年勘察设计企业资质抽查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对象
核查对象为在株洲注册的勘察设计企业(我市2024年勘察设计资质“双随机、一公开”已抽查检查的7家企业不再进行核查)。
二、核查内容
按照《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工程勘察资质标准》等文件规定进行核查。具体核查内容如下:
(一)企业资产情况:上一年度或当期合法的财务报表。
(二)经营情况:企业经营场所、设备及设施等情况。
(三)技术负责人:从业年限、相关证书(应在“全国建筑市场公共服务监管平台”的官网上可查询)、在岗履职以及在本企业购买社保(近半年社保证明复印件)等情况。
(四)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从业年限、相关证书(应在“全国建筑市场公共服务监管平台”的官网上可查询)、在岗履职以及在本企业购买社保(近半年社保证明复印件)等情况。
(五)技术职称人员:专业职称证书原则上应在相应官网上可查询,在本企业购买社保(近半年社保证明复印件)等情况。
三、检查流程
(一)请各受检单位按照文件要求,于3月15日前将《勘察设计企业自查情况表》(附件2)报送至市住建局勘察设计科。
(二)采取网上核查和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
(三)企业核查情况进行发文通报并在网站进行公布,核查不合格企业要求其限期整改。
(四)对经过限期整改仍未达到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勘察设计企业,我局将依法提请省住建厅撤销其资质证书。
四、其他要求
(一)各勘察设计企业应高度重视此次核查工作,根据核查内容和要求进行自查,并准备好相关材料,接受核查。
(二)各勘察设计企业应按我局的要求,积极配合,确保本次核查工作顺利进行。
(三)核查人员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工作纪律,确保公开、公正、公平。
附件:
(联系人:张昭 联系电话:28689174)
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10日
原文地址:http://zjj.zhuzhou.gov.cn//c13825/20250312/i23301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