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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住建局关于印发《北海市 “返乡置业·春季乐享家园”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5-03-09 08:41:27

北建房〔2025〕54号

各有关部门、市房地产业协会、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进一步支持返乡居民刚性及改善性住房需求,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北海市“返乡置业·春季乐享家园”推广工作实施方案》,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北海市“返乡置业·春季乐享家园”推广工作实施方案

2025年2月24日

(联系科室:房地产市场监管科联系电话:2031680)

附件

北海市“返乡置业·春季乐享家园”推广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西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措施》《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5年“好房子·悦生活”系列住房促消费活动的通知》(桂建房〔2025〕1号)及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实施房地产业恢复回暖行动部署要求精神,支持返乡居民刚性及改善性住房需求,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北海市“返乡置业·春季乐享家园”推广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组织北海市优质楼盘项目,集中在行政村开展2025年“返乡置业·春季乐享家园”推广工作,帮助农村居民群众在北海市本级及合浦县城购买商品住宅,顺利实现返乡置业、入学和务工等需求。

二、组织保障

为确保顺利开展推广工作,成立北海市“返乡置业·春季乐享家园”工作专班:

召 集 人:李继昭 市政府副市长

副召集人:陈传洋 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张 浩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 林 焱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吴丽霞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周承雪 市融媒体中心党委副书记、总编辑

罗世伟 市财政局副局长

周 妙 合浦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骆远栋 合浦县副县长

陈海容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李景超 合浦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 铸 海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陈 滨 银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子忠 铁山港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 萍 市房地产业协会秘书长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三、推广活动主要内容

(一)选取新建商品现房参加推广活动

市辖区、合浦县已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并完成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新建商品房现房均可参加本次推广活动,具体入选项目由市房地产业协会负责征集和确定。

(二)购买人可享受的购房补贴政策

购买人可享受项目对应开发企业提供的商品房折扣优惠。

(三)对参与推广活动行政村的补贴

1.第一批参与“返乡置业·春季乐享家园”活动的100个行政村(备注:驻村第一书记所在行政村)可获得从“好房子 悦生活”工作经费中安排的1000元/村的宣传推广经费补贴。

2.驻村第一书记在活动期间报备本行政村农业户口居民意向购买信息且相应居民完成新建商品房购房置业的,经开发企业与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合浦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核对网签备案数据后(即首次合同签订时间、登记备案时间、缴纳契税时间均在2025年2月25日-2025年4月30日期间),所在村委可另获得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的乡村建设经费补贴支持。具体补贴支持由市房地产业协会协调项目开发企业与村委商定。补贴资金可用于本行政村村务经费开支或村容、村貌建设。

四、活动实施时间

自2025年2月25日(含当日)开始,至2025年4月30日(含当日)止。

五、活动补贴及申报

(一)商品房团购优惠价具体由开发企业确定。

(二)行政村宣传推广经费补贴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经费使用计划后,拨付至相应乡(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各行政村村委通过对应中心支取。

(三)乡村建设经费补贴支持由开发企业直接支付到相应乡(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各行政村村委通过对应中心支取。市房地产业协会协助落实。

六、宣传物料

本次活动政策宣传物料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指导、市房地产业协会具体负责制作;房地产项目宣传物料由各参与活动的开发企业提供。

七、责任分工

(一)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协调100名驻村第一书记参与本次活动。

(二)市融媒体中心:负责活动宣传推广,依托主流媒体、新媒体、平台等进行全面深入的新闻报道和舆论引导,提升社会关注热度,营造浓厚促销氛围。

(三)市财政局:负责此次活动宣传推广补贴经费的统筹拨付。

(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返乡置业·春季乐享家园”活动具体筹备、组织实施等工作;汇总梳理购房优惠政策;协调确定活动参与开发企业;具体发放宣传推广经费;督促开发企业规范经营、诚信履约。

(五)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宣传推广活动内容,形成热烈宣传氛围。

(六)市房地产业协会:负责制作并提供政策宣传物料;组织企业参与活动报名;统筹协调企业提供活动房源及优惠措施;配合开展宣传预热。

八、工作保障

(一)加强活动宣传。市融媒体中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等要在市、县(区)层面发动形成全面宣传预热,扩大购房补贴政策知晓度,活跃市场气氛。各乡镇(街道办)、相关行政村村委及第一书记、相关开发企业等要通过网络、电子显示屏、印发宣传单、设立公示栏等多种形式宣传“返乡置业·春季乐享家园”政策,要将活动商品、补贴标准、申领手续等具体操作办法及时宣传到村到户,做到家喻户晓,充分调动农村居民的积极性,营造活动良好氛围。

(二)保障推广经费补贴兑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照《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高效使用保交房和住房促消费补助资金的通知》(桂建函〔2024〕648号),与市财政局及时衔接协调兑付工作,保证宣传推广经费补贴及时足额兑付到位。宣传推广经费补贴从自治区发放的“好房子·悦生活”工作经费中支出。

(三)加强监督管理。市委组织部定期向相关第一书记了解掌握活动推进情况及成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不履行承诺或有坑农害农、扰乱市场秩序等行为的销售企业,进行及时通报处理;市财政局定期检查和掌握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加强补贴资金的财务管理;相关企业及个人应妥善保管意向购房人信息,确保客户信息数据安全。

文件下载:

 

原文地址:http://www.beihai.gov.cn/xxgkbm/bhszfhcxjsj/tzgg_54/t1967804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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