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2025-03-03 10:25:48
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 告
第 80 号
《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已于 2022 年 9 月 29 日经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 年 9 月 29 日
原文地址:http://zszjj.zhoushan.gov.cn/art/2022/10/26/art_1517708_588851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