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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住建局关于全面应用浙江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的通知

2025-03-02 18:53:57

甬建发〔2025〕4号

各区(县、市)、开发园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贯彻落实《浙江省装配式建筑评价认定管理办法》(浙建〔2023〕3号)文件精神、全面应用《浙江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33/T1165-2024),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2025年1月1日后新立项或取得土地出让合同、土地划拨决定书的项目,装配式建筑评价应按照《浙江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33/T1165-2024)或宁波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与预制率计算细则(2024年补充规定条文对照版)执行。2025年1月1日之前的项目,可参照执行。

二、项目建设单位应在施工图审查前向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交《浙江省装配式建筑评价表》(附件1)、《不计容奖励面积情况汇总表》(附件2)(如有)登记。不计容奖励面积政策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执行。

三、装配式建筑项目录入“浙里建”系统后,项目各方主体应及时在“浙里建造”平台完善项目技术指标、设计阶段评价等相关信息,填报内容原则上应与登记内容一致。项目竣工阶段,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及时在“浙里建造”平台完成竣工阶段评价。

附件:1.浙江省装配式建筑评价表

2.不计容奖励面积汇总表

3.浙里建造建筑评价流程图.pdf

4.宁波市装配式建筑预制率计算细则20241208(条文对照稿).pdf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2月24日

附件1

浙江省装配式建筑评价表

(设计阶段评价)

市 县(市、区)

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立项编号

项目地址

施工

许可证号

(系统录入时完善)

装配式建筑实施要求

工程造价

(万元)

总建筑面积(m2)

合同工期

年 月-

年 月

建设单位

(盖章)

联系人

联系

手机

设计单位

(盖章)

联系人

联系

手机

施工单位

(系统录入时完善)

联系人

联系

手机

图审机构

(系统录入时完善)

联系人

联系

手机

图审报告

编号

(系统录入时完善)

钢结构装配式住宅项目

□是

□否

农村钢结构装配式建筑

□是

□否

采用装配化装修

□是

□否

项目类型: □公共建筑 居住建筑 □其他

投资类型: □政府(国有)投资项目 社会投资项目 □其他

承包类型: □工程总承包 施工总承包

单体建筑装配率情况

单体建筑名称

结构

体系

地上建筑面积(m2)

主体结构评分

围护墙和内隔墙评分

装修和设备管线评分

是否实施全装修

是否应用BIM技术

是否标准化设计

设计装配率(%)

1#

2#

3#

……

装配式建筑建造承诺书

建设单位承诺:

本单位已知晓并全面了解项目的装配式建筑实施要求,现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1.本项目严格按照建设用地规划条件(选址意见书)、土地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政策的要求实施装配式建造,装配率计算和设计阶段评价符合《浙江省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浙江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33/T1165-2024)相关要求,提供的材料真实。

2.如有违反承诺的情况,自愿承担相应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接受相应的处罚。

承诺单位(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登记 □退回

经办人:

年 月 日

备注:本表一式三份,建设主管部门、施工图审查机构、项目建设单位各一份

附件2

不计容奖励面积汇总表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盖章):

设计单位(盖章):

序号

楼号

预制外墙外表面积

(m2)

计容建筑面积(m2)

预制外墙不计容奖励面积

(m2)

1

2

3

……

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

£登记 □退回

经办人:

年 月 日

备注:本表一式三份,建设主管部门、施工图审查机构、项目建设单位各一份。

原文下载

 

原文地址:http://zjw.ningbo.gov.cn/art/2025/2/24/art_1229325543_18087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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