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住建局关于刘园的《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送达公告
2025-10-28 11:58:18
刘园:
2025年10月16日,我局依法对你作出《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巴市住建催〔2025〕12号)(详见附件),因你无正当理由拒收,且通过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八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有关规定,现按法定程序在巴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网站向你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请你自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及时履行相关行政决定所确定的义务。
附件:《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巴市住建催〔2025〕12号.doc
巴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23日
原文地址:https://zfcxjsj.cnbz.gov.cn/xwdt/tzgg/23234335.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