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关于开展2024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的通知》(建办标函〔2025〕5号)要求,现就我省开展2024年度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在我省工商部门登记注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工程造价咨询的企业法人单位。
二、填报时间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于2025年2月7日前,登录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系统(网址www.ccea.pro),如实填报各项统计数据,并按要求向造价管理机构报送相关材料;各设区市和赣江新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于2025年2月17日前将本辖区统计调查工作总结和企业统计报表报送至省城镇发展服务中心。
三、有关要求
(一)各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要高度重视统计调查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按照《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制度(2022版)》(详见附件)要求,认真组织好有关内容的学习、填报和审核工作,确保按时完成统计调查报送工作。
(二)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要认真如实填报各项统计数据,并及时将加盖企业公章的统计调查表报送至所属设区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省直相关企业报送至省城镇发展服务中心。
(三)各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要认真做好统计调查工作,及时审核企业报送的相关报表,督促企业校正错误,确保统计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四)我厅将对统计报表组织复核,发现存在差错的将督促限期改正,对报送虚假数据或不按时上报的企业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工程造价咨询管理工作的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联系人:周狮宇、邓红
联系电话:0791-883190600791-88319775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5年1月20日
原文地址:http://zjj.jiujiang.gov.cn/zwgk_208/jc/jjsjwj/202502/t20250208_68454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