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建安〔202029

 

各市(州)建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春新区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进入9月份以来,我省相继发生多起建筑施工事故,造成多人死亡。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吉安委办〔202084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当前建筑施工安全防范工作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坚决落实政治责任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论述作为根本遵循,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坚决落实安全防范政治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督促建设各方主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决杜绝施工现场“三违”行为,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实抓严抓出成效。

二、持续抓好专项整治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吉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吉建安〔202026号)、《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吉建安〔202027号)、《建设行业老旧房屋建筑和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吉建办〔2020105号)、《吉林省建设行业安全整治“秋冬会战”专项行动方案》(吉建办〔2020114)等文件要求,持续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突出强化脚手架、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安全管控工作

三、扎实开展自查自纠

受前段连续台风和雨水较大影响,我省部分建筑工地施工现场土质松软,极易导致泥土坍塌引发事故。各类施工企业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40条刚性规定,扎实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全面排查建筑工地安全风险,深挖各类重大隐患,对排查出来的隐患问题建立台账、记录在案,对未能立即整改的风险隐患要指定专人跟踪负责,务必落实闭环管理,对不能保证施工安全的要坚决停工撤人,坚决不能带问题和隐患作业,坚决遏制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四、加大处罚惩戒力度

当前,各类建筑施工活动基本处于收尾期,抢进度、赶工期的问题屡见不鲜,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采取“监管干部+专家”工作模式和“四不两直”检查方式,以建筑施工现场“危大工程”管控、起重机械伤害、防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加大检查督导和处罚惩戒力度,并采取明查、暗访、约谈、通报、曝光等多种方式,严厉打击违章指挥、违规作业等行为,各类处罚一律按上线进行处理,切实达到震慑和警示教育的目的。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927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09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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