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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公有住房管理中心2024年度单位决算

2025-12-02 08:00:36

目 录

第一部分:北海市公有住房管理中心概况

一、北海市公有住房管理中心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北海市公有住房管理中心2024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北海市公有住房管理中心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本单位职责

(一)协助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本市有关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拟定我市直管公房、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等相关管理规定。

(二)承担我市直管公房的租赁、管理、信息、档案和统计工作。

(三)承担我市政府投资建设并面向社会的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租赁、管理、信息、档案和统计工作。

(四)承办我市本级住房对象资格审核及退出管理工作,负责住房保障档案管理。

(五)参与我市经济适用住房的开发、建设和销售工作,负责经济适用住房档案管理,承办政府对经济适用住房的收回和回购等相关工作。

(六)参与拟定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以及具体实施方案。

(七)承办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北海市公有住房管理中心单位无内设机构,是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正科级公益二类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实有在职在编人数15人。

详见附件1:北海市公有住房管理中心2024年度单位决算公开附表。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4年度总收入1075.3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75.38 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595万元,减少35.62%。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670.3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市本级财政资金紧张,未能安排到。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75.38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075.38元,上年无此项收入,不可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指标,用于支付江苏路公祖房(含配建廉租房)工程三期(25#楼及其部分地下室)工程进度款、电梯预付款;江苏路公祖房(含配建廉租房)工程三期(23#、26#楼及其地下室)配套、配电工程款。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同。

4.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同。

5.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同。

6.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同。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与上年相同。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相同。

(二)本单位2024年度总支出1075.3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075.38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595万元,减少35.62%。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75.38万元:为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75.38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75.38万元,上年无此项支出,不可比,主要原因用于江苏路公祖房(含配建廉租房)工程三期(23#、26#楼及其地下室)配套、配电工程款。

2.其他支出1000万元:为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1000万元,债券名称为:202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社会领域专项债券(二期)-202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十五期),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000万元,上年无此项支出,不可比,主要原因用于支付江苏路公祖房(含配建廉租房)工程三期(25#楼及其部分地下室)工程进度款、电梯预付款。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北海市公有住房管理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670.3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市本级财政资金紧张,未能安排到。

北海市公有住房管理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83.1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此次公开内容仅为本单位公租房建设项目,本单位人员支出部分由主管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中支出,故本单位本次公开内容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北海市公有住房管理中心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075.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75.38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075.38万元,上年无此项支出,不可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指标,用于支付江苏路公祖房(含配建廉租房)工程三期(25#楼及其部分地下室)工程进度款、电梯预付款;江苏路公祖房(含配建廉租房)工程三期(23#、26#楼及其地下室)配套、配电工程款。

北海市公有住房管理中心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75.38万元,年初预算无此项支出安排,不可比。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5.38万元,年初预算无此项支出安排,不可比。主要用于江苏路公祖房(含配建廉租房)工程三期(23#、26#楼及其地下室)配套、配电工程款。

(二)其他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0万元,年初预算无此项支出安排,不可比。主要用于江苏路公祖房(含配建廉租房)工程三期(25#楼及其部分地下室)工程进度款、电梯预付款。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此次公开内容仅为公租房建设项目,故本单位此次公开内容无“三公”经费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为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此次公开内容仅为公租房建设项目,本单位此次公开内容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2024年度单位年初预算数883.15万元,年初预算执行数0万元,年度总支出数1075.38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从自评情况来看,我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均能达成年度预期目标值,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均达到预期目标。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单位2024年度涉及决算项目有3个,决算项目支出总额1075.38万元。其中,本级项目3个,本级项目支出1075.38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3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1075.38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0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因财政资金紧张,该项目仍存在缺口问题,尾款未能支付完全,工程目前未能结算。下一步改进措施:以业务科室为专项资金支出责任主体,根据目标任务实际完成情况,积极向财政申请资金,加快资金使用进度。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江苏路公租房(含配建廉租房)工程三期(25栋楼及其部份地下室)项目自评得分为90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0万元,执行数为1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指标、成本指标达到预期目标;二是社会效益、满意度指标达到预期目标。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因财政紧张,该项目仍存在资金缺口问题,尾款未能支付完全,工程目前未能结算。下一步改进措施:以业务科室为专项资金支出责任主体,根据目标任务实际完成情况,积极向财政申请,加快资金使用进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文件下载:

附件:北海市公有住房管理中心2024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表.xlsx

 

原文地址:http://www.beihai.gov.cn/xxgkbm/bhszfhcxjsj/qtzyxxgk_54/bmjsgk_47/t2620072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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