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住建局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预)验收销号公示(三)
2024年池州市贯彻落实第三轮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措施清单反映“三江明珠小区东侧雨水涵管晴天排污,采样监测发现,氨氮浓度高达21.4毫克/升,超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20.4倍。”现已整改完成。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池州市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三江明珠小区东侧雨水涵管晴天排污,采样监测发现,氨氮浓度高达21.4毫克/升,超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20.4倍。
二、整改实施主体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三、目标任务
雨水排口晴天无污水直排。
四、完成时限
2025年底完成。
五、整改完成情况
1.整改措施:(1)结合正在实施的老城区老旧管网提质增效修复工程EPC项目(昭明大道段)和水质检查,提升工程实施效果。(2)结合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工程,对三江明珠排口上游小区进行溯源排查,并根据排查结果对源头小区错混接情况进行改造。
2.整改进展:目前老城区老旧管网提质增效修复工程EPC项目(昭明大道段)已全部完工,经检测项目完工后下游管网污水浓度明显提升。结合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工程,完成上游小区溯源排查工作以及对三江明珠、碧水庄园等小区错混接改造。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1月15日至2025年11月19日,共5个工作日)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反映。
监督电话:0566-2032965
电子邮箱:466693747@qq.com
原文地址:https://zjw.chizhou.gov.cn/News/show/761783.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