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CC规范网,争做您的第一个学习站!

漳州购房小讲堂 | 关于产权车位那些事

2025-10-31 08:47:09

买房非小事

了解相关的房产小知识十分有必要

为给广大市民朋友提供便利

小编推出“购房小讲堂”

你关心的购房政策、房产知识

这里都有

购房小讲堂│关于产权车位那些事

买房能不能同时买车位?只买一个车位不够用怎么办?……购置房产后,“停车难”成为不少业主的烦恼事,而随着生活水平提升,单个车位也愈发难以满足部分家庭的用车需求。购买产权清晰的车位,不仅能解决用车刚需,更能有效避免后续纠纷。今天小编结合《漳州市车位(车库)销售实施细则》《漳州市商品车位与商品房同步预售业务指引》等相关政策,为大家详细梳理商品产权车位购置相关事项。

购房小讲堂│关于产权车位那些事

什么是产权车位?

产权车位,指建筑区划内规划设计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具备构造独立性、利用独立性,可明确区分并能排他性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一般来说,由开发企业开发建设的商品房项目,车位的产权原则上归开发企业所有,开发企业可通过出售、附赠或出租等方式,将车位权属转让给业主。

购买产权车位有哪些要求?

限定销售对象,保障业主权益

《漳州市车位(车库)销售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建设单位销售车位的对象为本项目房屋的所有权人或购房人。简单来说,非本小区业主无法购买该小区的产权车位,这也就从源头上保障了小区业主的优先使用权。

明确可购数量,分阶段有差异

首次登记前:每购买一套房屋,最多可购买2个车位。例如:购买一套住宅,对应的车位购置上限为2个;非住宅房屋的购房人,也可按项目规划的车位配置比例,购买相应数量的车位。

首次登记后:建设单位扣除未售房源对应的车位需求后,对剩余产权车位,经发布通告满60日后,可向建筑区划内业主出售剩余车位。其中,住宅每套不超过4个(含首次登记前已购车位数量);非住宅不超过产权面积对应规划配置比例计算车位数量的4倍(含首次登记前已购车位数量)。

产权车位交易有哪些注意事项?

开发企业需遵守预售规则,把控车位预售比例

根据《漳州市商品车位与商品房同步预售业务指引》,当房地产项目的商品住宅楼栋达到预售许可条件时,开发企业可同步预售对应比例的地下车位。但需注意的是,申请同步预售的商品车位个数,不得超过按预售楼栋可售商品房套数(面积)对应规划配置比例计算的车位数量,最后一栋预售楼栋可办理剩余车位的同步预售。

购买人需做好三步核查,规避交易隐患

辨别产权归属:在购买车位前,务必核实车位产权是否清晰,确保权属无纠纷。可要求开发企业出具相关产权凭证,确认所购车位是否为规划内可售的产权车位,若是人防车位、公共车位,则不在可销售范围。

选择适合车位:一是选择适合位置,优先选择靠近电梯口或单元门的车位,方便日常使用;尽量避开消防通道、拐角等位置,降低车辆剐蹭风险,提升使用便利性。二是选择适合车位类型,根据不同车型选择不同面积的车位。

核对合同细节:购买产权车位需要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申请合同网签备案。签订合同时,要仔细核对合同各项条款,包括车位具体位置、面积(需区分合同面积与实际使用面积)、成交价格、付款方式、交付时间等,确保条款清晰、无歧义。

常见纠纷如何应对?

遇“捆绑销售”,有权拒绝并投诉

《漳州市商品车位与商品房同步预售指引》明确规定,购房人自愿选择是否同步购买商品车位,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在销售商品房时捆绑销售车位。若遇到开发企业要求“买房必须买车位”的情况,购房者有权拒绝,并保留相关证据(如沟通记录、宣传材料等),向市场监管、住建等部门投诉,维护自身的自主选择权。

遇“只售不租”或出售给第三方,可依法维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这意味着,无论是开发企业出售、附赠还是出租车位,都必须优先保障本小区业主的停车需求,不得绕过业主将车位出售给第三方,也不得无故“只售不租”,损害业主使用权。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在《民法典物权编理解与适用》中明确,该条款属于“效力性强制性规定”,若开发企业违反该条款,与第三方签订的车位买卖或租赁合同,可能被认定为无效。若购房者与开发企业、物业公司沟通后仍无法解决问题,可保存好购房合同、物业服务协议、沟通记录等,向市场监督管理、住建等部门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产权车位与日常生活的便利性密切相关,广大购房者不妨提前了解相关政策,在车位交易中做好风险规避,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文稿来源:市房产交易中心

图片来源:网络

 

原文地址:http://jsj.zhangzhou.gov.cn/cms/html/zzszfhcxjsj/2025-10-28/1360237895.html

上一篇:情暖重阳 健康同行——郑州市城建局组织开展健康科普与义诊活动
下一篇:漳州市住建局转发福建省住建厅关于废止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若干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