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关于报送2022年度工程技术人员土建专业初、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县(区)住建局、人社局,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住建、人社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2022年度漳州市工程技术人员土建专业初、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对象
1、凡在我市企事业单位从事建筑工程、建筑设备安装、市政工程、岩土工程、工程质量监督、工程监理、工程检测、工程造价、工程建设管理、风景园林、建筑装饰、建筑智能化、燃气工程等岗位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并符合闽经贸培训〔2003〕299号文和闽人发〔2002〕154号、闽人发〔2004〕144号、闽人发〔2004〕145号、闽建人〔2013〕40号、闽政办〔2016〕1号、闽人社发〔2019〕1号、闽人社发〔2019〕2号、闽人社发〔2021〕1号文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评审工程技术土建专业初、中级职务任职资格。根据《办法》规定,各县(区)负责该地区初级职称评审。
2、台湾地区居民可根据《关于开展在闽台湾地区居民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试点工作的通知》(闽人发〔2008〕70号)规定的条件,自主申报评审。
二、任职截止年限
申报人员任职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即论文发表时间、代表业绩完成时间不迟于2022年12月31日(获得博士学位人员另算)。
三、申报专业
申报人员根据从事工作岗位和业绩选定相应的申报专业,具体专业名称参照《土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专业指导目录》(闽建人〔2010〕10号)填写。
四、申报时间、地点
1、材料申报审核时间安排:漳州市直单位为2023年3月13日至3月24日(公休日除外);古雷、常山、漳州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芗城区单位申报材料为2023年3月27日至3月31日;龙文区、龙海区、长泰区单位申报材料为2023年4月3日至4月7日(节假日除外);漳浦县、云霄县、东山县、诏安县、平和县、南靖县、华安县单位申报材料为2023年4月10日至4月14日。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2、报送地点:漳州市胜利东路15号市住建局一楼。联系电话:0596-2910275。
附件:1、报送材料及有关要求
2、《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汇总表》
3、《申报—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清单》
4、《申报—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目录》
5、《申报—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漳州市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
2023年2月20日
附件:
附件5《土建专业申报—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doc
原文地址:http://jsj.zhangzhou.gov.cn/cms/infopublic/publicInfo.shtml?id=830582842561250004&siteId=53041834510768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