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住建局转发福建省住建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重大安全隐患房屋有效处置细则的通知
2025-10-28 11:21:42
各县(区)住建局、开发区(投资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重大安全隐患房屋有效处置细则>的通知》(闽建安〔2024〕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地要结合正在开展的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做好重大安全隐患房屋处置工作,消除房屋使用安全隐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18日
附件: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重大安全隐患房屋有效处置细则》(闽建安〔2024〕2号).pdf
原文地址:http://jsj.zhangzhou.gov.cn/cms/infopublic/publicInfo.shtml?id=830624666860210004&siteId=53041834510768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