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龙泉:以制度为笔织密物业规范网,以服务为尺促居住体验再升级
近日,龙泉市建设局牵头召开全市物业企业履职座谈会,会议围绕物业行业服务核心要点,从基础流程、服务范畴到责任边界,进行了清晰阐释,为后续行业规范发展筑牢了坚实的前期根基。同时,会议集中发布《龙泉市住宅物业行业服务标准(试行)》《物业服务企业安全管理制定(试行)》等四项制度,以机制保障为抓手,为行业规范发展按下“加速键”,更让广大业主对“优质居住”的期待有了明确的制度保障。
一是定标准:让“好服务”有标尺,服务评判不“糊涂”。以《丽水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规范DB3311/T 132-2020》为根本遵循,制定了《龙泉市住宅物业行业服务标准(试行)》条例,设定了统一、可量化的指标,从此,物业“好不好”不再是“凭感觉”,而是有了清晰可依的“统一基准线”,从根源上解决“业主难衡量、企业无参照”的服务乱象。
二是守安全:给“居住权”上保险,隐患排查不“缺位”。结合龙泉本地小区实际情况,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为坚实法律支撑,出台《物业服务企业安全管理制度(试行)》,明确了物业企业在消防安全、设施设备安全、公共区域安全等方面的具体责任与操作要求,把“安全责任”细化到每一个环节。这份“安全清单”不仅划定了物业的责任边界,更给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装上“防护网”,让“住得安心”不再是口号。
三是强信用:让“优服务”有回报,行业发展不“走偏”。为推动物业企业主动规范履职,推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及评价制度(试行)》,将物业企业的服务质量、安全管理、业主满意度等关键指标纳入信用评价体系,将“信用”变成倒逼服务升级的“指挥棒”,推动物业企业从“被动应付”转向“主动提升”,逐步形成“比服务、拼品质”的良性行业生态。
四是激监督:让“隐患点”早归零,安全管理不“松懈”。为切实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制定了《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试行)》,清晰界定了一般事故隐患与重大事故隐患的分类标准,明确了内部报告流程,并设立专项奖励基金,对及时报告、有效防范事故的个人或团队给予奖励,通过奖励机制充分调动物业企业内部人员的监督积极性,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从“制度出台”到“民生受益”,龙泉市正以物业行业规范为切口,为城市基层治理注入“民生温度”。未来,随着制度的深入执行,“住有所居”将进一步升级为“住有宜居”,让每一位龙泉业主都能在“更优质、更舒心、更安心”的居住环境中,感受到城市发展的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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