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CC规范网,争做您的第一个学习站!

广元市住建局《关于小区屋顶楼道常态化治理的建议》市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第136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5-09-29 10:58:16

曹伟委员:

您在市政协八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小区屋顶楼道常态化治理的建议》(第136号提案)收悉,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围绕物业小区屋顶楼道治理,我局以压实物业企业主体责任为核心,推动物业从“被动响应”向“主动管理”转变,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督促物业履职。指导各县区住建部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物业小区公共区域管理责任,建立屋顶、楼道“日巡查、周汇总、月上报”制度,同时建立巡查检查台账,记录并劝阻违规堆放杂物、私搭乱建、违规种植等行为,对苗头性问题实现“早发现、早制止”。对劝导制止无效的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积极协助处理。

(二)配合专项整治。在文明城市创建、消防安全隐患治理等工作中,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全力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整治。2024年以来,累计排查物业小区700余个,协助清理违规堆放杂物、私搭乱建、违规种植等问题点位200余处,有效遏制了屋顶楼道“脏乱差”现象。

(三)宣传培训指导。定期组织各县区住建部门、街道办事处(城关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开展培训,2024 年以来累计开展物业管理政策法规培训6次,培训内容涵盖《民法典》《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广元市物业管办法》等文件,开展物业小区安全生产管理培训3次,培训内容涵盖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相关内容,培训覆盖400余人次。同时,指导物业通过小区公告栏、业主微信群等渠道,宣传《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中“屋顶楼道属业主共有”“禁止违规占用”等规定,累计发布宣传内容500余条。

二、存在的问题

尽管物业小区屋顶楼道治理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物业作为服务企业,缺乏强制执法权,对拒不配合的业主仅能沟通协调,部分业主“屡劝不改”,导致违规行为反复出现。二是部分业主对“公共区域共有属性”认知不足,清理后存在“风头一过再占用”的侥幸心理。三是屋顶楼道治理涉及住建、城管、消防等多部门,存在“职责交叉、衔接不畅”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当前物业小区屋顶楼道治理存在的问题,我局将聚焦长效管理,从以下几方面推动治理工作提质增效。

(一)健全联合执法机制,破解执法难题。积极协调城管、消防等部门,建立“多部门联动”的联合执法机制,明确各部门在屋顶楼道治理中的职责分工。对物业劝导无效的违规行为,由及时移交相关执法部门,确保违规问题“有人管、管得好”。定期组织联合执法行动,对屡劝不改的业主依法依规处理,形成 “查处一起、警示一片”的震慑效应,有效遏制违规行为反复出现的现象。

(二)强化宣传引导,提升业主认知。持续开展多形式、全覆盖的宣传教育活动,将《民法典》《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中关于公共区域管理的规定纳入社区宣传重点内容。通过邀请法律专家进小区讲座、制作宣传短视频、开展案例警示教育等方式,深入讲解“屋顶楼道属业主共有”“禁止违规占用”等规定,引导业主摒弃“风头一过再占用”的侥幸心理,增强业主的公共意识和法治观念。同时,鼓励业主参与治理监督,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三)完善联动机制,实现常态化治理。推动建立住建、城管、消防等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定期通报屋顶楼道治理情况、违规问题处理进度等信息,打破部门间信息壁垒。定期召开部门协调会,研究解决治理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确保各部门衔接顺畅、协同高效。对屋顶楼道治理工作开展不力的物业企业进行约谈,推动物业企业从“被动响应”向“主动管理”持续转变,实现屋顶楼道治理常态化、规范化。

再次感谢您对住宅小区治理工作的建言献策。我们将以此次提案办理为契机,持续优化治理措施,推动物业小区屋顶楼道管理从“突击整治”向“常态长效”转变,切实提升居民生活环境品质。

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6日

(联系人:王圻宏,联系电话:18011164327)

 

原文地址:http://jsj.cngy.gov.cn/gongkai/show/e08cc866-c043-48b4-821e-a52cb08e6438.html

上一篇:晋城市住建局召开国庆中秋假期安全防范暨第九次安全生产例会
下一篇: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2025年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