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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泰安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充分建立运行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

2025-09-03 08:35:54

自市安委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部署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实行以来,泰建集团充分调动一线职工的安全意识和积极性,运用举报奖励、互帮互查、“安全吹哨人”等形式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理念和业务素质,促进安全治理模式由事中事后治理向事前防范转变,取得了良好成效。

为充分调动全员参与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积极性,公司于2021年重新修订了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将隐患内部报告奖励作为基本制度执行,制定了《员工自主排查安全生产隐患报告奖励制度》《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奖励制度》《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公告牌制度》,对奖励的适用范围、隐患判定标准、举报方式、举报内容、受理原则以及奖励标准、奖励原则、资金渠道、奖金发放和领取方式等内容进行了明确,充分考虑了集团发展的具体情况,融入职工的心理诉求,为制度执行提供基础。

泰建集团奖励制度建立后,各项目部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各自相应的奖励制度实施方案,并根据奖励制度制定了相应的奖励兑现和整改销号流程。作为受理人,分别在晨会中明示并在项目公示栏中公示,在项目出入口等明显位置张贴宣传海报和横幅,营造良好氛围,让一线生产作业人员明白谁负责、谁落实、谁奖励,安全员接受举报人的信息、核查情况、发放奖励和督促整改,建立管理台账,实现举报整改闭环管理。

为了保证制度正常运作实施,集团完善整套的监督流程。各二级单位分派任务后,指派专人定期到各项目部进行数据统计和整理,每月汇总信息和证明材料上报到集团安全管理部,每季度集团安全部对统计的数据核实,对制度运行较好的项目给予通报表扬,并在项目建设绩效考评中予以奖励,且奖励到人,进一步促进制度有效实施。同时,利用隐患排查和举报奖励制度落实,完善项目安全达标建设,鼓励项目部开展安全评优创奖活动,争创省级安全文明标准化项目,并进一步对项目进行奖励。

一线职工既是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的知情者,又是安全事故的最大受害者,也是安全效益的最大受益者。事故隐患内部举报奖励制度的实施,让每一个职工亲身感受到自己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人人都是项目施工的安全管理者,提高了员工主动查找和举报身边事故隐患、保障自身安全的积极性。自制度执行以来,四年内共接受隐患和违规行为举报139次,兑现奖励12620元,奖励人数133人,且隐患全部落实整改完毕。每季度对安全文明标准化实施优秀、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执行到位的项目落实奖励51400元,奖励有效的提高了职工自我安全与防护意识,让职工们更加直观的发现到自身周围的安全问题,采取更加积极的行动防范安全隐患。

 

原文地址:https://tajs.taian.gov.cn/art/2025/7/28/art_46829_103114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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