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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海市住建局党组关于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社会公开稿

2024-10-31 17:13:07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2023年10月7日至2024年1月1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局开展常规巡察。2024年2月22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就巡察情况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全面有序开展整改工作

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高度重视,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保障。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专门成立落实十二届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督促、检查等事务性工作,每月跟踪整改工作进展,每月定期向巡察整改指导督导工作专班报告进展情况。

(二)明确任务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负总责,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主持研究部署推动各项整改工作。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学习巡视巡察有关文件精神,研究落实巡察反馈意见,谋划部署整改工作。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审定并印发相关巡察整改方案,进一步明确任务、责任、措施、要求,并召开整改动员部署会议部署落实。同时,局党组召开巡察反馈意见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巡察发现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加强监督检查,全程跟进督导。局党组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安排,对分管科室(单位)整改工作进行协调和督促检查,层层传导压力,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局党组不定期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对重点工作集中研究推进,听取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指导各科室(单位)继续抓紧抓实抓细问题整改,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做好整改销号。

二、聚焦问题,动真碰硬,逐项逐条落实整改工作

截至8月21日,针对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对应制定120项措施,目前101项措施已完成整改。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工作要求不到位,推动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迈上新台阶存在不足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住房城乡建设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不够扎实”的问题

一是局党组成员带头以理论中心组、党组会等形式,强化对党的创新理论的学习,扎实开展集体学习和研讨交流,努力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上持续下功夫,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做好本职工作、推动事业发展的生动实践。

二是局党组班子成员先后6次深入分管领域和联系点,讲授纪律党课,督促党员干部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三是局党组班子成员坚持深入企业和实体经营户,建立常态化联系服务渠道。同时,注重与干部群众的交流沟通,局主要领导带头,班子成员先后多次深入现场,坚持站在企业和群众的立场,想方设法推动问题解决。

四是坚持“第一议题”常态化,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切实用党的最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五是组织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住房保障专责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住建部门和局业务科室(单位)共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提高运用理论指导实践、推进工作的能力。指导开展农房管控、住房安全保障和村容村貌整治示范村工作,推进完成46个村容村貌整治示范村基础设施建设。

2.针对“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加大力度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压实属地责任,加强与自然资源、行政执法等部门联动,全面推行各县区“两违”核查,截至目前,全市总体“两违”核查率为100%;以查促改,强化监督。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精神,积极落实工作指导、督导跟踪、实地抽查。2024年以来,在各节假日、重要会议活动及极端气候期间,我局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多次带队到一县三区及涠洲岛旅游区实地督查;时刻跟进进展,确保整改到位。通过微信群等每日通报提醒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指导县区加快任务推进。截至目前,我市经营性自建房销号率为99.97%,仅剩海城区1栋经营性自建房推进销号中。全市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经营性自建房鉴定率已达100%。

二是扎实巩固提升住房安全保障成果。通过实地督导、电话和“线上”跟进指导等方式推进落实住房安全保障工作。2024年至今,我局派员进村入户督导住房安全保障85人次,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稳步有序推进,“乡镇、村委每周一巡查,县区每月一抽查”的住房动态监测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合浦县、银海区46户农村六类重点对象因灾受损住房已全部落实住房安全保障措施,合浦县廉州镇有4户农户住危房问题已完成整改;加大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力度,已完成我市农村危房改造155户。

3.针对“以新发展理念引领住建工作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加大城市更新工作力度。加快完善《北海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3—2027)》,根据会议研究,组织相关单位研究城市更新专项规划项目库,进一步完善城市更新专项规划项目库,确保城市更新项目能够有效实施。加大力度推进老旧小区改造,2023年老旧小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支付率为59.4%,其中海城区支付率为60.6%、银海区支付率为51.5%,老旧小区资金支付率低的问题已完成整改。2024年5月28日,我局主要领导在2024年全区城市更新现场推进会上就北海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作经验交流发言。加大城市梗阻路项目建设力度,2024年已推进云南路拓宽改造工程、湖北路(北部湾路至北海大道)完工通车,湖北路(北海大道至重庆路)、常德路已开工建设,湖海路(大小岭段)正加快开展搬迁工作。加强城市供水安全保障,北郊水厂二期工程已于2023年12月底完工,于2024年1月完成联动调试,清水池、提升泵、二级泵等部分设施已投入使用,设计供水能力达到38万m3/日,有效地改善了城区供水紧张状况滞后问题,城区供水问题已完成整改。2024年3月6日,在来宾市召开的2024年全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部署推进会暨城建工作会上,我局就北海城市更新工作作经验交流发言。

二是持续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出台《北海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优化工作措施》,落实房地产市场利好政策;稳定房地产市场购房预期,印发实施《北海市2024年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同时,结合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推出的“缤纷夏日”大夜市活动等节假日及重大活动,开展了6次优质房地产项目展销活动,营造出“月月有活动、季季有主题”的良好宣传推介氛围,进一步激活北海房地产市场。加大房地产融资协调工作力度。协调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项目销售、处置存量资产、引入投资者等方式改善自身现金流,补充完善项目抵押物,支持房地产项目“白名单”应进必进。同时,协调优化授信绿色通道,缩短审批时限,为已进入“白名单”项目授信资金落地创造条件。持续开展宜居城市宣传,今年以来,已先后组织房地产企业、中介机构赴陕西西安、河北廊坊、浙江杭州等外来购房人较多的城市开展3场精准推介会,进一步拓宽协作、引流渠道。

三是大力推动建筑行业提质增效。推动企业上规入统。2023年以来建筑业企业新增入统企业10家,其中包括了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企业1家、央企在本市成立子公司1家、广西建工集团在本市成立子公司1家,3家企业均为大型企业,我市建筑业企业实力进一步增强。指导服务企业提质升级。组织开展了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业务培训会,邀请了广西建筑业联合会专家对全市建筑业企业开展资质升级培训,解答企业在资质升级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召开北海市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各部门形成工作合力,提高本地企业市场占有率,推动建筑业产值平稳增长。

四是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结合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2024年第一季度工作会商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以及自治区、北海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相关单位严格履行国家、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监督责任。制定印发《北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北海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宣贯部署会对方案进行详细解读,对安全生产形势进行分析,对下一步贯彻落实三年行动的相关工作进行细化部署,组织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各县区住建部门持续强化监督检查,重点做好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销号。组织开展季度工程质量安全执法大检查,同步对合浦县、铁山港区进行层级监督,督促项目参建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重点对危大工程、质量问题、不按图施工等方面开展整治,及时消除质量安全生产隐患,全力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严把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监督关和竣工验收备案关,落实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100%。支持引导企业争先创优,创建广西建设工程“真武阁杯”3个、广西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2个、广西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5个。

五是严格执行商品房备案制度。严格执行《北海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对未提交预售款存入监管账户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督促整改,已完成整改412套。已采取措施加强预售资金监管工作。严格审核,保证受理材料齐全;完善信息系统,提升监管效能;强化跟踪,形成闭环管理;加强监督,规范业务管理。

4.针对“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够牢固,解决住房领域民生问题力度不足”的问题

一是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已推进完成江苏路三期(23、26号楼)990套公租房,6月份已分配房源至辖区住建部门,7月初已组织公租房保障轮候家庭对该项目房源进行抽签选房,正式投入使用,彻底解决了我市公租房一人户无房源问题,目前全市公租房轮候库已清零,所有轮候人员已得到实物配租。保障性租赁住房开工方面。我市已于2023年10月实现1878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开工,提前完成年度任务,在全区排名并列第一。研究出台了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流程,指导县区政府更快更好地进行项目认定,让认定程序规范透明化,使企业明政策知规定能够更好地办理业务。同时,加大对纳入2024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开工任务目标项目的前期工作指导,协调解决存在问题,推动项目早日开工。截至2024年7月19日全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已实现新开工500套,开工率为100%。

二是持续加大清退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力度。自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持续清退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241.84万元,同时印发《关于加快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申请拨付的通知》并通过官网及公众号宣传,继续联系指导符合清退条件的相关企业单位办理清退手续,做好清退工作。提前部署,防患于未然。开展全市在建项目欠薪隐患大排查,对全市96个在建房建市政项目开展全覆盖排查,梳理出重点项目11个,涉及人数129人、涉及欠薪约390万元,经协调化解,已于2024年春节前全部化解完成。通过广西建筑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对各项目落实“一金七制度”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强化监管惩戒措施,从严从重开展惩戒打击对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发农民工讨薪上访,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4家施工总承包企业及4位项目经理,进行通报批评并暂停在北海市参加房建市政工程项目投标和承揽新业务的资格。

三是推进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印发《北海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管理办法》,建立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机制,健全配套养老服务设施移交手续以及后续管理体系,进一步推进住宅小区养老服务设施工作。同时,我局联合市自然资源局、市民政局全面清查2014—2023年新建居住区配套情况,针对不具备养老服务设施补齐配建条件的住宅小区,由市民政局、各(县)区政府通过统筹调配和建设城区级、街道级和社区级等多层次的公共养老服务设施予以覆盖保障。

四是实施住宅物业管理提升行动。编制印发实施了物业管理服务提升行动方案,制定《市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多部门,形成工作合力,推动物业管理规范化。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我局联合印发了《北海市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方案》,自2024年8月1日起执行新的停车服务收费政策。召开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政策宣传会,对停车服务收费新政策进行了解读与宣导。按照《北海市物业服务企业星级评定指导意见》,组织辖区住建部门、行业协会开展星级评定活动,评选出五星级企业6家、四星级企业17家,为物业小区解聘、续聘、变更物业企业提供更加丰富的选择,引导整个行业创先争优。持续督促、指导和推动县区提升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及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比例,逐步提高比例,截至目前我市城区住宅小区成立业委会及物委会比例为53.18%。

5.针对“优化营商环境力度有待加强”的问题

一是完善系统平台建设。已公开发布《北海市房地产交易智慧管理系统相关子系统上线试运行通告》,北海市房地产交易智慧管理系统中的商品房现售备案、房屋租赁备案子系统8月15日上线运行。

二是加大“一站式”竣工联合验收改革。由我局牵头,联合多个部门开发建设全市统一的“一站式”竣工联合验收系统,加强跨部门联动,打破部门壁垒,精简验收环节,实行“一网通办”,将原来竣工验收阶段13个事项压缩至1个环节办理,验收材料精简85%以上,办理时间压缩至6个工作日,验收效率大幅度提升。2024年4月2日,我局组织各相关部门召开“一站式”竣工联合验收系统验收会议,会议通过“一站式”竣工联合验收系统验收工作,简化流程,实现工程项目竣工联合验收数据化。加强政策宣传,在企业报监报建以及企业到竣备窗口办理相关业务时向企业宣传联合验收政策,积极引导企业申报“一站式”竣工联合验收。针对企业在办理验收问题重复提交材料的问题,我局加强“一站式”联合验收系统的建设和功能优化,增加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等并联事项,企业可自行勾选同步办理,提高办理效率。

6.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扎实”的问题

一是规范中心组理论学习。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的要求,认真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确保每季度不少于1次。制定了《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度理论学习方案》及相关学习方案,并以“集中学习+研讨”(含半天研讨)的方式先后开展了2次共4天集中学习研讨,重点发言和自由讨论均按要求聚焦主题,局党组成员和局二层机构处级领导干部认真结合实际谈体会、说感悟,切实促进理论学习入脑入心,提升了学习成效。

二是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印发《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制度》,加强信息发布“三审三校”管理,保障信息发布严肃性、准确性和权威性。按照定岗、定人、定责原则,做到各环节有专人跟踪核对,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

三是提高防范化解风险能力。印发《网络舆情监测与应对处置工作机制》《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预案(2024修订)》。进一步推进我局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加强舆情监测与应对处置工作,推动形成良好网络生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广大网民合法权益。同时,加强舆情收集预警,高度关注本地舆论信息平台,落实日常监测。会同市委政法委、市自然资源、市国动办等部门,通过“第三方检测”“以函代证”等方式推动一批历史遗留问题项目得到化解。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不够深入,“两个责任”压得不够实

7.针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印发局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年度任务安排,细化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强化责任担当,夯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开展领导干部靠前提醒监督、领导干部风险行为特征对照检查、年度“政治体检”等。深化警示教育,扎实开展“一季度一主题一警示”警示教育工作。组织局系统全体在职在编干部开展警示教育,扩大警示教育范围,持续抓好以案示警、以案促改。开展“三谈一访”,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一层带一层和“横到边、纵到底”、最终落实到支部上的责任体系,持续抓好干部提醒教育。加强对党内监督工作的领导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党内监督制度执行。

二是完善制度机制建设。进一步强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封堵旧项目监管漏洞。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强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通知》(北建房〔2023〕261号),对旧项目预售资金监管实现100%全覆盖。持续开展制度机制建设检查,权力运行廉政风险点排查,紧抓重点工作环节,完善“一书一函”等现场告知措施,进一步推动权力运行制度执行。修订完善《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廉政工作制度(修订)》《安全生产巡检工作制度(修订)》,制定印发《关于推行施工企业每月自查自改制度的通知》,成立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廉政工作监督专班,每季度对监督工作岗位人员履职及廉政情况开展暗访抽查。

8.针对“履行监督责任不充分”的问题

一是持续加强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力度。突出重点,推动政治监督更加有效。研究制定《2024年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工作要点》、季度政治建设重点工作清单及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截至2024年6月底,谈心谈话5人次、会议监督21次、明察暗访7次、专项监督检查15次、“回头看”检查1次。抓早抓小,推动日常监督更加靠前。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先后派出7个工作组深入23个重点单位、企业项目及场所开展监督。对市住房城乡建设局1名科级干部进行谈话提醒,主动约谈12人次,及时防范化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二是持续加强机关纪委履职能力。通过集中学习、专题培训、个人自学、视频远程教育培训、微课堂学习等方式,持续加强局机关纪委纪检监察业务学习培训。通过加强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日常监督检查等方式,持续加强局机关纪委监督执纪工作。加强队伍建设,配备局机关纪委专职人员负责开展工作。

9.针对“工作作风不够严实”的问题

一是我局积极推动银城绿洲项目历史遗留问题的化解工作并与业主及时沟通告知进展情况,安抚业主情绪,根据出具的检测报告以及核算意见书等材料,我局通过“以函代证”的方式向市自然资源局推送同意智弘银城绿洲二期工程项目按历史遗留问题相关程序办理不动产权登记的函,解决了群众的办证问题。

二是在自治区新政策出台前,我局主动作为,提前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排查等工作。主动组织各县区住建部门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专题调研,积极协调社区街道和物业公司,排查我市有意愿加装电梯的既有住宅底数。同时,主动学习区内先进地市加装电梯工作经验做法。

三是局属各党支部已按要求重新制定党支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四是局机关党委和局机关纪委对市物业管理协会支部书记进行约谈,严肃述职纪律。

(三)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队伍建设和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10.针对“领导班子建设存在短板”的问题

一是强化领导机制运行。局党组召开巡察反馈意见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巡察发现问题,认真对照分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我对照整改。结合北海“铁军”胜任特征,局党组班子成员开展自我对照检查,主动查找短板弱项,补短板强弱项,不断加强领导班子队伍建设。建立班子成员沟通协调机制,不定期召开局长办公会、党组会,集体研究各项工作,加强信息交流和共享,群策群力推动各项问题解决。组织开展2024年度“以谈明责 以访促廉”工作,局党组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及时提醒沟通想法。2024年以来,组织行政领导班子成员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和学习7次,不断提高破解难题、创新求变的意识和能力。

二是规范执行党组议事制度。严格执行《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议事规则》《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坚持将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及各类党内重大政治教育工作方案等重要事项,按要求提交党组会研究。优化党组会会议记录格式,详实记录各议题党组成员表态意见,进一步提高党组会议事制度规范程度。实行局长办公会议题报备制度,印发实施《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修订)》。每月定期收集各科室党组会议题,严格把关,及时将相关议题提交党组会审议研究,截至目前已召开党组会23次,收集议题23次。

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局党组紧盯落实我市民主生活会“八个必须、八个决不允许”等有关要求,结合整改落实十二届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专题民主生活会,切实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和整风精神,党组班子成员自我批评结合巡察反馈意见,正视问题,主动认领,敢于揭短亮丑。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积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参加支部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并按要求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

11.针对“统筹谋划干部队伍建设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积极配备干部,提拔任用、进一步使用科级领导干部9名,及时选拔配齐干部队伍。

二是对局机关6个业务科室负责人进行交流轮岗,下属单位同一领导岗位任职超过10年的干部通过岗位交流、转任职级、转任专业技术岗位、晋升职务等方式进行调整6人。

三是不断储备年轻干部力量,正式任用30周岁以下副科长级干部1名;选拔任用92后正科长1名、90后副科长级干部1名、职级晋升90后干部2名;调任90后干部2名。

12.针对“党建工作比较薄弱”的问题

一是着力推进住建系统党建品牌创建,以党建+业务+专班的形式,成立服务小分队,以党建促业务,进一步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确保重大项目质量安全,促进全市建筑行业健康发展。局属各支部根据职能职责和行业特点,制定本单位党建品牌创建工作计划,局机关党委先后3次对下属单位党建品牌创建工作进行督查,着力推进党支部党建品牌建设。

二是对抽查发现问题的4个发展党员材料立行立改,同时督促各党支部对发展党员材料进行全面自查,进一步规范相关表述。局机关党委联合局机关纪委先后5次到党支部实地了解情况,就巡察整改、“第一议题”、发展党员材料、组织生活会、推进“五基三化”深化年行动和清廉机关建设提质增效工作落实情况以及会议记录和台账规范等内容进行督促指导,持续推进党支部党建工作和组织生活质量提升。

(四)落实整改政治责任不到位,做好“后半篇文章”有差距

13.针对“整改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

一是严格履行行业监督管理责任,加强现场巡查,强化监督检查,结合综合执法检查开展整顿规范建筑市场专项行动,对发现未批先建的项目责令停工整改。对于2020年以来发现的21个项目未批先建问题及时调查核实,按程序将违法线索移送有关部门调查处理。重点查处建设程序不规范、未批先建等建筑市场违法行为,2023年以来共开展了6次综合执法检查,对于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2起未批先建案件进行立案查处,共处罚4.7万元。

二是组织开展经济适用住房抽签选房工作,将未收回回购款的2套经济适用房售出并收回款项。

14.针对“长效机制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组织开展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已开展2024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工程质量安全执法检查,严把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监督关和竣工验收备案关,落实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100%。此外,今年1—6月,全市建筑施工行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大幅下降,市安委办在《北海市安全生产“红黑榜”通报(2024年第4期)》中红榜通报表扬我局,安全生产监管及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在全区住建年中会议作为工作交流发言。

二是修订完善内控制度《北海市公有住房管理中心公租房承租户日常管理制度》,并按制度规范公租房业务管理行为。

三是已会同市委政法委、市自然资源、市国动办等部门,通过“第三方检测”“以函代证”等方式推动一批历史遗留问题项目得到化解。

四是按照《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干部定期交流轮岗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和干部专业背景,对干部进行交流轮岗。

三、落实常态,坚持长效,巩固深化整改工作成果

(一)持续抓好整改,确保整改全面落实。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巡察工作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加强检查,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不松劲、不减压,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务求取得实效。

(二)坚持标本兼治,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不懈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坚持“严”的基调,抓班子带队伍,以上率下,引导局系统干部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时刻用党纪政纪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举止,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坚持不懈改作风,力促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三)坚持举一反三,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成效。加强巡察成果的运用和转化,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把巡察整改落实作为推动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重要契机,不断开创党的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推动我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79-2031655;电子邮箱:szjjztb@126.com。

中共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4年10月29日

 

原文地址:http://www.beihai.gov.cn/xxgkbm/bhszfhcxjsj/tzgg_54/t1920905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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