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呼伦贝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居民地库车位充电桩安装问题上长期推诿塞责、敷衍、欺骗群众》匿名信访办理情况公告
一、信访人的基本情况
信访人为匿名举报。
二、信访人反映的主要问题和诉求
反映问题:呼伦贝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居民地库车位充电桩安装问题上长期推诿塞责、敷衍、欺骗群众。
主要诉求:彻查市住建局行政不作为,追究懒政责任,责令限期整改;强制物业履行配合义务,对阻挠企业依法处罚。
三、调查处理情况
经调查,信访人反映问题不属实,市住建局已积极采取措施推动解决业主安装电动汽车充电桩中的堵点问题。
(一)关于政策明确但执行“踢皮球”问题
呼伦贝尔市住建局2022年印发《加快推进全市居住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呼住建函〔2022〕159号),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在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安装过程中,应配合业主或其委托的建设单位,及时提供相关图纸资料,积极配合并协助现场勘查、施工。按此要求,居民在安装充电设施过程中,物业企业应配合进行安装。市住建局未收到过安装过程中物业企业阻挠的相关投诉。
我市业主申请小区地下车位安装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用电报装时,供电公司要求业主提供物业服务企业在“经现场核准,同意其在该车位安装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桩及相应电表的施工,特此证明”模板上盖章的材料。市住建局对相关信访答复时,已明确告知信访人,要求物业企业在同意安装证明材料盖章为供电企业提出的要求,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相关文件中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要求均为配合进场施工安装,物业企业作为按照合同约定对小区提供物业服务的企业,并没有同意业主是否可以安装电动汽车充电桩的权利。住建部门作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无法督促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在无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材料上盖章。
(二)关于行政不作为导致诉求陷入死循环问题
2025年2月6日,呼伦贝尔市政数局针对小区地下安装充电桩问题组织市住建、部分街道、供电企业等相关部门、单位召开专题会议,会上初步形成一致意见:由物业企业出具同意配合安装的证明即可,但需要政府或相关部门发文,供电企业执行。会议明确由用电、供电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市能源局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印发文件。截至2025年6月30日,市能源局已多次征求市住建局意见,市住建局均按时反馈,但尚未与市住建局会签出台正式文件。因此,呼伦贝尔市住建局不存在谎称和拖延一年无实际进展情况。
(三)积极推动解决居民小区自用充电桩安装问题
一是收到此信访事项后,市住建局立即督促海拉尔区住建局联系该小区物业企业,要求做好配合安装工作,不得出现阻拦业主进场安装电动汽车充电桩情况。二是召开协调会议。为解决远山红郡小区地下车库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安装工作中的难点、堵点,推动此项工作顺利推进,2025年7月8日,市住建局组织市能源局、市政数局、海拉尔区住建局、国网呼伦贝尔供电公司、海拉尔区东山街道、海拉尔区远山红郡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召开工作协调推进会,会上向各部门提供了上海市、济南市在安装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方面的经验做法,明确市能源局会同国网呼伦贝尔公司会后尽快出台文件,与市住建局联合印发。三是出台制度文件。会后市住建局积极与市能源局沟通,市能源局提供了修改后终稿,并协商确定由市住建局负责牵头印发,市住建局经征求旗市区、法律顾问意见后,于7月23日联合市能源局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物业管理居住小区电动汽车自用充电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呼住建字〔2025〕59号),对业主申请电动汽车自用充电设施用电报装材料进行了优化,解决了该问题的堵点、难点。四是7月28日,市住建局到远山红郡小区与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委员、部分有安装需求业主进行了座谈,向物业企业、业委会宣讲了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相关文件政策,并督促物业企业按照呼伦贝尔市文件要求尽快向业主提供相关材料。明确告知物业企业如仍拒绝提供,将督促属地住建部门向该物业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告知业主通过司法途径最终判决。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市住建局将加大力度指导各旗市区住建部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积极配合业主、供电公司或其委托的建设单位,及时提供存档的相关图纸资料,积极配合并协助现场勘查、施工。
(二)因信访人匿名投诉,市住建局已对该事项进行公示送达,并将此信访案例通报至各旗市区住建部门。
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呼伦贝尔市政府或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请复查,无正当理由未在期限内提出复查申请,本处理意见将视为行政三级办理终结,如您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继续信访的各级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和其他机关单位不再受理。
原文地址:http://zjj.hlbe.gov.cn/News/show/13631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