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概算编制办法>和<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概算定额〉的通知》(江建函[2014]341号)要求,我市于2014年4月1日起执行《广东省建设工程概算编制办法》和《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概算定额》(2014) 。根据有关规定,我站编制了《江门市房屋建筑(安装)工程概算费用计算表(2014)》,现予以发布。
特此通知

附件:
1、江门市房屋建筑(安装)工程概算费用计算表(2014)使用说明
2、江门市房屋建筑(安装)工程概算费用计算表( 2014 )

江门市工程造价管理站
2014年8月30日

附件下载:关于发布江门市房屋建筑(安装)工程概算费用计算表(2014)的通知.pdf

附件1:江门市房屋建筑(安装)工程概算费用计算表(2014)使用说明

1、本程序是依据《广东省建设工程概算编制办法(2014)》、《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概算定额(2014)》和本市实际情况整理编制而成,如与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概算定额的规定说明有不一致的,以省计价依据为准。
2、本程序适用 于江门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概算的编制和审查。
3、编制概算时,人工、材料单价按概算编制基准期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价格( 综合价)计算,信息价格中没有的,按市场价计算。机械台班价格按《广东省建设工程机械台班费用(2010)》计算,依据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对台班子目第二类费用中人工、燃料动力单价进行换算。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应按要求单独列出。
4、其他规定及应注意的事项详细见概算定额说明。

附件2:江门市房屋建筑(安装)工程概算费用计算表(2014)

关于发布江门市房屋建筑(安装)工程概算费用计算表(2014)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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