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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2025年第11批公租房合同期满 申请按市场租金续租家庭名单公示3户

2025-07-22 11:14:19

因公租房合同期满,黄位坚等3户家庭提交了续租申请材料,经审核,该批家庭因没有本市有效的《居住证》及提供不了在本市三城区连续6个月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费的证明;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本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月收入3505.83元等原因,不再符合保障条件。

该批家庭虽不再符合保障条件,但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均低于13㎡,且提出存在住房困难,根据《梧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梧政规〔2024〕8号)相关规定,可按市场租金继续租住公租房,现将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5年7月23日前邮寄或直送梧州市新兴珠宝路1号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业务大厅(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543000;直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联系电话:0774-2831152、2822131。

附件:2025年第11批公租房合同期满申请按市场租金续租家庭公示名单(共3户)

2025年7月17日

序号申请

家庭

是否

纳入

保障

与主

申请

人关

身份证号码月收入(元)家庭人均月收入(元)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平方米)
1主申请人黄位坚本人452423********08501500.001596.670
共同

申请人

严洁萍配偶450411********00261300.00
黄惠女儿450411********10241990.00
2主申请人麦湛雄本人450403********001X3943.504328.300
共同

申请人

曾亚窝配偶450402********09224713.10
3主申请人胡贵楠本人450402********03754953.204953.200
注:上述家庭虽不再符合保障条件,但经审核,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均低于13㎡的标准,根据《梧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梧政规〔2024〕8号)第三十三条规定,存在住房困难家庭,可按照市场租金继续租住公租房。

 

原文地址:http://zjj.wuzhou.gov.cn/ztzl/zfbz/t2261928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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