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2025年第13批拟取消公租房 保障资格家庭名单的公示5户
2025-07-22 08:39:25
根据《梧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梧政规〔2024〕8号)等相关规定,甘杰钦等5户家庭不再符合我市公租房保障条件,拟取消该5户家庭公租房保障资格,现将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如上述家庭对取消公租房保障资格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相关材料,于2025年8月14日前邮寄或直送梧州市新兴珠宝路1号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业务大厅(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543000;直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逾期不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利。联系电话:0774-2831152、2822131。
附件:梧州市2025年第13批拟取消公租房保障资格家庭公示名单(共5户)
2025年7月17日
序号 | 公示号 | 主申请人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初审结果 | 备注 |
1 | W2017L1973 | 甘杰钦 | 450421********3536 | 因纳入公租房保障后获得房产,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超过13㎡,不再符合我市公租房保障条件,取消公租房保障资格。 | 实物 配租 家庭 |
2 | W2017L0959 | 孙科林 | 452328********2133 | ||
3 | W2018Y0155 | 潘志丽 | 450421********5041 | ||
4 | A2024L0092 | 韦彦甫 | 450421********7011 | ||
5 | 622 | 谢家欣 | 450404********2112 | 家庭名下登记有办公室,不再符合我市公租房保障条件,取消公租房保障资格。 |
原文地址:http://zjj.wuzhou.gov.cn/ztzl/zfbz/t2262040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