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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住建局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5-05-13 15:22:30

按照我市法治建设工作要求和部署,现将我局2024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持续优化依法行政工作

一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继续聘请内蒙古济海律师事务所为我局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024年,法律顾问依法应对行政和民事诉讼16件,行政复议9件,配合各科室、各二级单位审核合同及协议25件,出具与业务相关法律意见书10余件,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房地产领域、立法工作等法律咨询服务20余次。二是修订《住建领域行政处罚案件移送工作规程》。为进一步理顺行政处罚案件移送工作,提高住建领域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效率,修订后的《规程》进一步明确细化案件移送材料、案件移送程序和协作沟通机制等内容。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推动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100%,2024年,市住建局行政诉讼案件6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已按要求出庭,并向司法局备案。

二、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一是调整全流程审批时限。制定印发22套审批流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时限控制由81个工作日压减至48个工作日以内,其中社会投资类房屋建筑类43个工作日以内。审批事项由27项合并为20项。二是定制电子表单。企业可在线填写电子表单,减少出错率,实现快速办结。三是审批事项标准化、规范化。引导工程审批涉及的各部门规范审批事项,统一市区两级受理标准和申请材料,避免出现市、区不一致,政务网和工程审批系统不一致的现象。四是发布施工许可豁免清单。明确无需办理施工许可的工程类型。

三、加强政府诚信建设

一是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和录入。按照《乌海市落实诚信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拓展信用信息公示范围要求,及时准确上报数据,目前累计录入行政许可信息757条,行政奖励13条,行政备案2条,行政监督检查30条,合同履约150条,信用承诺信息289条,住房公积金信息20252条,物业信用等级评价信息76条。二是排查政务失信行为。按照《乌海市政务失信行为大排查、大起底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市住建局对本单位政府失信行为进行排查,未发现失信行为。三是强化诚信教育。在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上集中学习《孙绍骋在2024年全区招商引资暨诚信建设会议上的讲话》。健全公职人员信用承诺,组织全体公职人员签订诚信履职承诺书,引导公职人员加强诚信意识,树牢诚信理念。四是落实政府合同审查备案程序。按照《乌海市政府合同管理办法(试行)》,严格审核并向司法局备案住建局签订的政府合同,《办法》实施以来,备案5件重大政府合同,并及时依法履行合同内容。

四、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深入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司法局要求,梳理我局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和市住建局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涉及企业、统计、罚款、退休、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等内容的专项清理工作,废止规范性文件1件。二是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制定2024年《乌海市住建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强化对住建领域企业监管,开展部门内部检查,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人社局等部门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84家涉检企业及检查结果均在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公示。三是制定重点监管事项清单。梳理与企业、群众密切相关的监管事项11项,明确监管事项、监管对象、监管内容、监管方式等内容,提升重点领域监管效能。

五、加强立法和规范制定规范性文件

一是推动立法。为推进我市养犬管理,做好城市管理工作,我局代起草《乌海市养犬管理条例》,修订《乌海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均已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二是开展立法后评估。为贯彻落实上位法规定,维护法制统一,对实施满5年的《乌海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违法行为处罚规定》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三是规范制定文件。为规范城市规划建设行为,提高乌海市精细化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水平,代政府起草印发《乌海市城市精细化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办法》,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并进行政策解读,在市人民政府和市住建局公众号予以公开。

六、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水平

一是开展案卷评查。组织各区城管执法局对近三年(2021年5月1日—2024年4月30日)已办结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执法人员依法办案能力水平提升。二是强化培训教育。制定《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方案》,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新申领行政执法证人员和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开展能力素质提升培训,完成60课时关于《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规范用语、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实务等内容的学习,并领取考试合格证。三是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组织市住建局和委托执法单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技术服务中心共23名新增执法人员参加我市行政执法资格认证考试,18名执法人员已通过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证。将共32名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录入法治政府建设智能一体化平台,进行统一管理,对不符合执法要求和不在执法岗位的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注销行政执法证件,做到无证不执法,不在执法岗位不执法。四是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在市住建局官网上公开发布《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建立健全“免罚”“轻罚”“不予处罚”清单,梳理“不予(免予)行政处罚事项”61项,“从轻(减轻)行政处罚事项”228项。

七、强化普法学法守法用法

一是落实普法责任制。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内容、责任科室和责任人,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中普法任务共21项,已全部完成。共开展普法活动10余场,发放普法宣传册3000余份,制作横幅5条,受众1000余人,提供咨询服务100余次。二是创新普法方式。参加《“八五”普法第一线》直播节目,开展线上普法宣传,围绕《内蒙古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热条例》两部地方性法规,对广大听众详细解读《条例》的出台背景、重要意义和亮点条款等内容。三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等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和机关集体学习,采取研读法律条文、观看视频影片等多种方式,切实强化自身建设。今年以来,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1次,利用党性教育基地等红色资源开展法治主题党日活动6次。四是提升学法守法用法水平。局机关和各二级单位积极开展党纪学习、市直机关理论学习共享讲堂、宪法和各类业务培训等系列专题讲座和培训会10余次,有效增强理论与业务能力。

 

原文地址:http://zjw.wuhai.gov.cn/zjj/879643/879656/2230582/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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