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管委、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职业资格制度改革精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共同起草了《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征求意见稿)》《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们意见,请于2021年8月20日前将意见函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

  联系电话:01058934081(兼传真)

  电子邮箱:ZLSD@mohurd.gov.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请在信封上注明“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征求意见”字样),邮编:100835。

  附件:1.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征求意见稿)

     2.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3.起草说明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2021年7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征求意见稿) 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起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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