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

津住建质安函〔2019〕445号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各区住建委、海河教育园区建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按照《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津安生〔201910号),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20220日,在我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展开地毯式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把广大人民群众对安全生产的期望作为工作目标。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坚决整治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政治责任不到位、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不强、安全责任缺位、隐患排查不扎实、监管执法宽松软等问题。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以坚决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全面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确保我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受控。

    二、组织领导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成立以委主要负责同志挂帅、各分管负责同志参加的领导小组,全面加强集中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排查治理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按照分片包干、各负其责的原则,成立分片包保组,由各局级领导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的推动落实、带队督查、信息报送等工作。

    组长:蔡云鹏

    副组长:鲁承斌、唐连蒙、吴冬粤、刘俊杰、郝恩海

     成员:建设质量安全处、房屋管理处、物业管理处、住房保障处、市政工程建设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物业服务中心、住保中心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委建设质量安全处,抽调专人负责集中整治行动组织推动和日常工作。

    三、整治重点和内容

     对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轨道交通以及既有公建二次装饰装修工程进行排查,根据冬期施工特点,重点检查防高处坠落、防坍塌、防机械伤害、防触电、防物体打击、防火灾等六防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重点整治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工程、挂靠行为;重点整治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冬季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特别是防滑、防冻、防火、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重点整治施工现场、生活区,易燃物品存放区,活动板房、仓库及配电设施等重点部位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措施落实不到位、施工现场危险化学品管理不到位问题;严查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制定、审批、执行情况,领导带班、条件验收、施工作业前隐患排查等各项制度落实情况。

     城镇既有房屋结构安全使用、物业管理、住房保障管理领域也要结合各自实际,深入开展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自查排查

     从即日起至2020220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各区住建委、各有关部门,要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进行动员部署,立即将本通知要求传达到各项目、各企业,各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不间断地自查工作。在企业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各区住建委、各有关部门,要对管辖项目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数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形成工作台账。

     (二)全力整改、督查检查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的要求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坚持一般隐患立即整改,确保现场治理到位;较大隐患限期整改,确保按时清理到位;重大隐患督办整改,确保风险管控到位;反弹隐患持续整改,确保彻底消除到位。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期间发现的问题要在2020220日前全部完成整改。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成立分片包保组,由各局级领导带队,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组织部署和各企业、各单位自查整改情况进行暗查暗访和督查,督查隐患整改情况、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处理情况,推动集中整治行动扎实深入开展。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工作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批示要求,坚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高度重视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精心组织,强力推动,坚决杜绝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不扎实。各单位负责同志要亲自带队检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措施落实到位、整改落实到位。

     (二)狠抓现场整改落实。各单位要充分调动各级力量,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加强隐患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按照发现问题、扭住不放,解决问题、形成闭环的要求,加强隐患整改督促落实,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提级督办,确保整改到位并及时销号。

     (三)加大问责曝光力度。按照铁面、铁规、铁腕、铁心的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四个一律,强化监管执法,对隐患整改不力、整改不积极、推诿推卸责任、工作不到位的,要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严肃问责相关责任人,并通报曝光,进一步形成安全生产高压态势,确保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按照项目管理权限,从201912月起至20202月底,每月14日和28日,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将市管项目《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情况统计表》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建设质量安全处;请各区住建委将《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情况统计表》报送本区安委会,同时抄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建设质量安全处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各区住建委将工作总结于218日前,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建设质量安全处联系电话:28468925;邮箱:zlaqc123@126.com)。

    特此通知。

     附件: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情况统计表

                             

          2019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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