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住建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4年,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2024年工作总结
(一)认真履行领导职责。党政主要领导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普法学法,自觉做尊法守法用法模范,将依法行政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推动全局上下形成加快法治建设工作合力。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真正把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所列职责履行好、落实好,充分发挥好法治政府建设引领示范作用,自觉为全机关作表率。
(二)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动态调整权责清单。经梳理权责清单并进行调整,依法明确市住建局权责事项共146项,确保行政权力运行公开透明。二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与宁德市中院、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提升破产企业涉不动产事务办理质效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试行)》,深化破产工作协作机制,提高破产案件办理效率,服务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三是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制度。将许可事项和取消许可、备案的事项、跨部门联合监管事项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并制定年度检查计划规范监管。四是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严格按照《宁德市住建局关于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涉及市场经济主体的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开展增量审查、存量清理,本年度共排查48份,其中已废止1份,其余均未违反公平竞争有关规定;同时将公平竞争审查作为必经程序纳入公文办理系统,规范公平竞争审查行为。
(三)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落实市政府、市住建局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有关规定,本年度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18份,按照“三统一”要求印发规范性文件,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备案;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评估,共梳理34份,宣布废止9份,继续有效并适时修订2份。同时按照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建立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并在局官网公示。
(四)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一是提升执法人员能力。本年度执法人员已集中学习6次共21学时,执法人员所在单位自行组织专业法律法规学习。二是推动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印发《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强单位干部行政执法资格管理。目前我局执证人员共有53人,9月新增参加考试报名人员7名。三是加强“闽执法”推广应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并召开推进会,督促执法人员应用“闽执法”平台开展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目前已认领行政检查事项50项、行政强制事项1项,市本级行政检查办件107次。四是规范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为。修订《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明确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在办理涉及行政执法事项需要法制审核时,应当提交的行政执法相关材料,在涉及疑难、复杂案件时充分咨询法律顾问意见。
(五)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一是建立多元化解工作机制。与蕉城区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涉及建设工程、商品房预售、物业服务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以宁德市蕉城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建设为契机,依托“e调中心建筑协会工作站”和“e调中心物业协会工作站”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目前已调解14起案件。二是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截至目前被复议案件办理4件,1件终止,2件维持,1件未审结。严格落实行政机关应诉职责,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本年度办理行政应诉案件7件,6件胜诉,1件未审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六)加强法治文化宣传教育。一是落实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领导干部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党组会议、局务会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9次以上;党员干部通过理论学习会、读书班等学习党内法规;组织机关干部职工120多人次通过网络学习、业务培训班、主题教育等方式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5次以上,邀请律师举办行政执法实务专题讲座。二是加大面向管理对象和社会公众普法力度,利用民法典宣传月、安全生产月、节能宣传周、国家安全日、宪法宣传周等特殊节点,进网络、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大力宣传民法典法律法规以及施工安全、燃气安全、绿色低碳等行业专业知识,组织了4场大型广场普法宣传活动、2场100人以上参加的安全生产专项培训会。
二、2025年工作重点
(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贯彻《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清理纠正和加强审查在工程招投标活动监管、开展信用评价、扶持本地龙头企业发展等行政管理活动中存在的地方保护、行业垄断、市场分割等违反公平竞争文件。
(二)持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健全依法行政、依法决策制度,加大应用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方案,推动行政执法严格规范文明公正。
(三)强化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备案。贯彻《福建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严格按时进行规范性文件备案。
(四)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加强普法队伍建设,利用特殊节点开展普法活动,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18日
原文地址:http://zjj.ningde.gov.cn/zwgk/tzgg/202412/t20241220_200249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