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住建局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
根据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关于印发〈济南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济环委〔2023〕1号)及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有关通知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全面落实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积极主动抓好建设扬尘污染防治、推广清洁取暖改造、发展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等重点职责,会同市农业农村局落实农村改厕规范升级工作,高质量完成了服务全市生态环境保护任务。现将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落实情况公布如下。
一、扎实推进扬尘污染防治,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
(一)压实防治责任,明确防治标准。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将市政府确定的全市扬尘防治重点任务细化、分解,制发《济南市2024年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组建专班,扎实推进。将扬尘防治“六项措施”作为年后开复工的重要检查内容,确保隐患工地整改完后再复工;牵头市有关部门规范、修订各类工地扬尘治理检查标准,推进施工扬尘精细化管控。
(二)开展专项整治,实施重点帮扶。开展了建筑工地车辆冲洗设施专项整治、春季扬尘专项整治、秋季强化督导提升行动,共制发工作简报、通报39期,在全市通报履职不力典型问题3起,形成有效震慑。同时,针对外热入济、雨污分流等难点工程开展帮扶督导及“回头看”,督导情况及时向市领导专题报告;针对空气质量排名或指标落后的区县开展扬尘防治专项帮扶,有力推动了区域防治水平提升。
(三)严格督查惩处,保持高压态势。常态化进行实地督查,并通过信息化监管平台开展视频巡查;对区县扬尘治理工作进行每月综合评价、排名通报;对防治成效好、问题突出的项目及参建方每季度给予全市双向通报。2024年全年出动市级实地督查1180组次,检查项目7990个次;针对扬尘隐患下达整改告知单1031份,移交行政处罚63件;季度通报表扬146个工程项目、批评86个工程项目。
(四)抓好应急响应,落实防控措施。调整印发《济南市住建领域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重污染天气第一时间发出应急响应工作通知,严控土石方、拆除等易扬尘作业,并组织现场督查。
二、高效推进燃气热力设施建设,助力提升城市承载能力
(一)加强燃气管网建设。完成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73公里,完成率达145%,圆满实现2024年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目标;新建高压管道63.5公里,指导推进济阳-商河、港沟-西泉泸等高压管线建设,进一步完善全市燃气高压“一张网”,增强全市天然气供应能力。
(二)加快热力管网建设。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五部门5月份印发的《关于印发2024年清洁取暖建设计划方案的通知》,全市应新增城市(县城)清洁取暖面积400万平方米(济南等7个传输通道城市农村地区无清洁取暖改造任务)。截至去年底,已完成511.84万平方米,超额完成年度任务。
三、加快推进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助力绿色高质量发展
(一)加快发展绿色建筑。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修订印发《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济政发〔2024〕14号),明确了加大装配式建筑工程应用、积极推进全产业链发展等九大重点工作,并提出在评优评奖、商品房预售许可等7个方面给予扶持。强化建筑节能专项验收的核实监管,确保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达到100%。全年全市新增绿色建筑2635万平方米,超额完成1000万平方米的年度目标任务。
(二)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修订出台《济南市关于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济建发〔2024〕10号),推动实现建筑业的绿色化、工业化发展。开展高品质装配式建筑项目日常巡查,确保装配式标准得到严格执行。8月份,《人民日报》对我市推进装配式建筑高质量发展进行了专题、整版报道。
(三)积极组织科技创新活动。组织召开“2024 第二届中国(济南)绿色建筑与超低能耗建筑大会暨展览会”,组织参加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聚焦新质生产力 服务高质量发展”重点工程创新创优劳动竞赛,获得2024年山东省建设科技创新成果竞赛优秀组织奖。
四、深入推进农村改厕规范升级,助力和美乡村建设
住建系统自2016年承接农村改厕工作以来,共建设农村公厕1324座,完成农村户厕改造67.6773万户,推动全市农村卫生户厕普及率达到91.64%。2019年起,开展了改厕规范升级、问题摸排整改及“回头看”、智能化管护机制推广等工作,14个涉及农村改厕的区县(功能区)均实现智能化管护。2024年4月17日,市委编办明确了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开展农村厕所革命。8月,市政府明确农村改厕牵头部门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调整为市农业农村局(济建呈〔2024〕96号)。职责移交期间,我局积极开展日常巡检,并针对南部山区等开展重点核查,全面梳理、移交基础台账,顺利完成交接,持续推动农村改厕工作提质升级。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23日
原文地址:http://jncc.jinan.gov.cn/art/2025/1/23/art_40601_47868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