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上海市建设工程建设单位首要质量责任管理规定》有效期的通知
2025-09-12 09:39:56
索取号 | 3589258689/2025-00132 | 载体类型 | 发布机构 |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 |
文件编号 | 沪建规范联〔2025〕9 号 | 记录形式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
关键词 | 内容描述 |
沪建规范联〔2025〕9号
关于延长《上海市建设工程建设单位首要质量责任管理规定》有效期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评估,《上海市建设工程建设单位首要质量责任管理规定》(沪住建规范联〔2020〕11号)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30年6月30日。
特此通知。
2025年6月30日
相关稿件:关于《上海市建设工程建设单位首要质量责任管理规定》的解读材料
原文地址:https://zjw.sh.gov.cn/gfxwj/20250910/4b10d54941294cf5a656537c522cb0f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