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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宁波市住房购新配送券活动的公告

2025-03-11 09:53:33

为进一步促进宁波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支持居民合理住房需求,提振消费市场活力,现推出“2025年宁波市住房购新配送消费券”(以下简称“配送券”)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5年3月1日——3月31日

二、活动对象

在活动时间内购买本市参与配送券活动的新建商品房项目住宅(不含办公、商业、车位)(项目名单详见附件1),并在活动时间内完成网签,在公证摇号前完成备案的完全产权自然人(不含法人)。

完成网签时间须在3月1日00:00至3月31日24:00之间,具体时间以宁波市房产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为准,完成备案时间须在公证摇号前一天(4月11日)24:00前。

三、配送标准

本轮配送券活动按照购房合同总价分为两档:

购房合同总价不超过200万元(不含)的,可申领6万元配送券;

购房合同总价超过200万元(含)的,可申领10万元配送券。

四、名单及发放金额确定

本次配送券活动总额不超过1.6亿元。

(一)若配送券活动总额按6万和10万两档分配能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购房人(每套住房为一个抽奖单位,共同购买的指定其中一名购房人),则按对应档次配送。

(二)若配送券活动总额不能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购房人,由市住建局委托公证机构对活动期间所有符合条件的购房人进行排序摇号,确定顺序号,并按配送标准向购房人依次派发配送券(额满为止,最后1名按实际剩余金额发放)。

摇号顺序号名单和中签名单发放金额确定后在市住建局网站上公示三日。

五、领取流程

购房人在签订商品房合同后,一并签署本次配送券活动《告知函》(详见附件2),提供参与活动的购房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需与云闪付账号保持一致)等相关信息。若为共同购房人的,指定网签合同中一人。

中签公示结束后,银联在4月30日将经核准的购房人配送券发放至中签购房人云闪付红包。

六、配送券类型

本次配送券通过银联云闪付平台发放,实行券种统一、券面统一、全市通用。使用时不设抵扣比例、不设使用门槛,但至少需支付0.01元。

配送券分别包含一张5万元的大通用券(可用于汽车、家电及商超消费)、一张1万元或5万元的小通用券(可用于家电及商超消费)。

配送券有效期三个月(4月30日-7月31日),逾期作废。

七、时间安排

活动时间

购房人资格审核

公证摇号、中签公示

发券时间

用券时间

3月1日至3月31日

4月1日至4月11日

4月12日

至20日

4月30日

发券之日起三个月内(4月30日-7月31日)

八、其他事项

(一)配送券以云闪付专用红包形式发放,购房人须提前下载注册云闪付APP,购房人使用的手机号需与云闪付APP注册手机号保持一致。

(二)使用范围:宁波全市范围内参与活动的汽车、家电、商超等商户,具体名单详见云闪付活动页面。

(三)享受配送券后,原则上不允许退房。如确需退房,未使用的配送券自动失效,已使用的配送券需等额退回,方可办理退房手续。

(四)一旦发现有退房重签等违规骗取配送券行为,个人取消补贴资格,企业取消活动资格,禁止参加类似政府活动。

九、咨询电话

(一)政策咨询电话:0574-89180573;0574-89180979。(工作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7:00);0574-89187250(工作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30)

(二)配送券使用、核销咨询电话:0574-87860839。(5月1日前: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30;5月1日后: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8:00)

银联24小时客服热线:95516。

附件:1.住房购新配送券活动楼盘名单

2.告知函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2月28日

 

原文地址:http://zjw.ningbo.gov.cn/art/2025/2/28/art_1229322076_46007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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