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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梧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名单公示(2025年第1批)14户

2025-01-10 12:36:31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保障性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桂政办发〔2013〕77号)、《梧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梧政规〔2024〕8号)的规定,现将经审核符合梧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名单(2025年第1批)进行公示,请广大市民监督。

本公示期限为5日(2025年1月7日至2025年1月11日),公示期间如发现上述申请家庭中有违反公共租赁住房相关规定,其家庭收入、居住情况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可以通过电话、书信等形式向我局举报。举报单位或个人必须提供单位真实名称或本人的真实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和具体举报内容,否则将视为无效举报。

递交举报信地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业务窗口(地址:梧州市三龙大道72号梧州政务服务中心三楼C20窗口),邮政编码:543000(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举报电话:0774-2831152。

附件:经审核符合梧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名单(2025年第1批)

2025年1月7日

序号公示编号申请家庭性别是否纳入保障与主申请人关系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是否

低保户

月收入(元)家庭人均月收入(元)租金缴纳系数住用

情况

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平方/人)租赁补贴金额(元/月)备注
1B2025L0001主申请人尹静兰本人450421********804X2000.001900.000.6承租市场住房0300该家庭于2024年10月25日前提出申请,故按梧政发〔2016〕34号文件审核。
共同

申请人

莫春宇儿子450403********06161800.00
2B2025D0002主申请人万家宁本人450402********06372000.002000.001承租市场住房0150

3B2025Y0003主申请人蒋莉本人450404********2141神官生活广场华声通讯合作店2800.002944.801承租市场住房0300

共同

申请人

黄亚凤母亲450402********0321退休3089.60
4B2025D0004主申请人张丽琼本人450402********0024退休2690.102690.101借住亲友房屋0150

5B2025D0005主申请人黄永莲本人450411********05241200.001200.001承租市

场住房

0150

6B2025D0006主申请人张宇本人450403********1225梧州市万秀区残疾人联合会1927.371927.370.2承租市

场住房

0150属梧政规〔2024〕8号文第四十一条情形。
7B2025D0007主申请人李虔英本人450404********0023退休3013.533013.531承租市

场住房

0150

8B2025D0008主申请人习日新本人450402********06532150.002150.001承租市场住房0150

9B2025Y0009主申请人钟桂花本人450411********1023广西朋宇组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梧州分公司2200.001600.001借住亲友房屋0300彭梓瑜收入为抚养费。
共同

申请人

彭梓瑜女儿450404********12451000.00
10B2025TD0010主申请人李茂南本人450404********06133500.001375.000.2承租市场住房0150退役军人,属梧政规〔2024〕8号文第四十一条情形。
共同

申请人

钟晓欣配偶452423********33472000.00
李嘉怡女儿450422********334X0.00
李盛炜儿子450422********33330.00
11B2025D0011主申请人周俊凤本人450403********00202000.002000.001借住亲友房屋0150

12B2025TD0012主申请人罗军本人450402********0651梧州市嘉会校外托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2800.002800.000.2承租市

场住房

0150退役军人,属梧政规〔2024〕8号文第四十一条情形。
13B2025D0013主申请人茹惠卿本人450402********0623退休2174.402174.401借住亲友房屋0150

14B2025Y0014主申请人芦秀坚本人450402********09282000.002861.601承租市场住房0300

共同

申请人

钟细妹母亲450402********0924退休3723.20
注:于2024年10月25日前提出申请的家庭按梧政发〔2016〕34号文件审核,于2024年10月25日(含当日)后提出申请的家庭按梧政规〔2024〕8号文件审核。租赁补贴按《梧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梧政规〔2024〕8号)规定发放,12月起按《关于做好梧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工作的通知》标准计算补贴金额,具体以补贴合同为准。

 

原文地址:http://zjj.wuzhou.gov.cn/ztzl/zfbz/t1948786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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