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住建局关于开展2024年第四季度勘察设计质量安全检查的通知
各县(区)住建局、开发区(投资区)建设局,相关单位:
为加强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的监督管理,推动绿色建筑发展,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住建行业安全生产事项标准清单(试行)>的通知》(闽建安〔2023〕9号)工作部署,决定开展2024年第四季度勘察设计质量安全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5年1月份。
二、检查范围
2024年以来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装修施工阶段的在建绿色建筑项目。居住建筑重点检查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公共建筑重点检查办公楼、学校、医院、体育馆、商场等。
三、检查内容
(一)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等单位和执业人员是否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重点是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符合编制深度规定,是否符合抗震设防、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消防设计、无障碍设计等要求,是否落实建筑设计安全防护措施,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是否符合要求,居住小区餐饮商铺排油烟通道设计是否符合标准规范等。
(三)勘察设计单位是否存在超越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承揽业务,项目负责人及主要设计人员资格以及施工图设计文件签字、盖章是否符合要求。
(四)施工图审查机构是否规范接审,是否做好政策性要件审查等。
四、检查方式
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检查,依托“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图数字化审查系统”随机抽取项目进行检查,必要时可到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以及工程现场核查。
五、其他事项
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安排检查事宜,确保检查过程廉洁、节约、高效。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31日
原文地址:http://jsj.zhangzhou.gov.cn/cms/html/zzszfhcxjsj/2024-12-31/15909868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