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住建局关于山西路桥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邢俊峰等130名“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意见的通知
临建质函字〔2025〕104号
各施工企业及有关单位:
根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质〔2015〕206号)、《关于全省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的补充通知》(晋建审函字〔2007〕376号)、《关于切实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审批工作的通知》(晋建审函〔2024〕93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准予山西路桥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邢俊峰等18人安全生产考核证书首次申请,准予中安(山西)交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杜宗国等3人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延期申请,准予山西鑫旺达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杨建勇等78人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工作单位变更申请,准予山西戎昊科技建设有限公司李科峰等4人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企业名称变更申请,准予山西华强重工有限公司李传英等8人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跨省调出申请,准予山西展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贾广杰等9人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跨省调入申请,准予山西鑫科生态治理工程有限公司郭璇等8人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注销申请,准予山西华恒宏图建设有限公司刘波等2人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信息变更申请。名单详见附件。
附件:
临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10日
原文地址:http://zjj.linfen.gov.cn/wjfg/tzgg/202506/t20250613_5282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