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住建局关于开展招投标项目“双随机”检查的通知
各县(区)住建局、开发区(投资区)建设局:
为深化房屋市政工程领域招投标不规范影响营商环境专项整治,根据市持续深化工程领域招投标不规范影响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统一部署,定于6月开展一轮招投标项目“双随机”检查,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项目抽取
各县(区)通过福建省工程领域招投标在线监管平台智能分级监管系统(以下简称“智能分级监管系统”)对2023年以来工程领域招投标项目开展随机抽查,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累计抽查项目比例不低于20%(历年已抽查的项目纳入累计范围)。
二、项目检查内容及检查形式
本次检查重点排查无资质挂靠、低资质挂靠高资质、违规出租出借资质证书,以及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排斥、限制潜在投标人,泄露标底、操纵评标结果、恶意竞争、与投标人围标串标等问题,检查细则详见附件2。各县(区)通过福建省工程领域招投标在线监管平台对抽取项目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详见附件1和附件2)于6月9日下午下班前报送市住建局建筑业科吴雯OA邮箱,未发现问题项目将列为重点复核对象。
三、结果填报及应用
各县(区)须依法处理本次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检查和处理结果在智能分级监管系统和工程领域招投标不规范影响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系统问题线索模块进行填报,同步应用于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并公开通报典型案例。
联系人:陈慎武,联系电话:0596-2944277。
附件:1.双随机检查基本情况表(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检查)
2.双随机检查记录表(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检查)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双随机检查基本情况表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检查)
项目名称 | |||
项目法人 | |||
项目建设规模 | |||
项目招标规模 | |||
项目批复机关及文号 | 项目总投资(万元) | ||
是否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 是□ 否□ | 是否划标段 | 是□ 否□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 自行□ | 招标方式 | 公开□ 邀请□ |
预算审核价(万元) | 最高控制价(万元) | ||
招标方式 | 纸质□ 电子□ | 评标办法 | |
招标代理机构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
开标地点 | 评标专家 | 省库□ 自建□ | |
中标单位 | 中标价格 | ||
检查时间 | 检查地点 | ||
检查人员 | |||
被检查人签名 |
附件2
双随机检查记录表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检查)
序号 | 检查项目 | 检查结果 | 检查情况或结论描述 | 检查方法及注意事项 | ||
1 | 项目是否按核准的招标方式招标 | 核准招标方式 | 检查实际采用的招标方式与发改核准的招标方式是否一致。根据《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项目单位决定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的,不需申请核准招标事项。 | |||
实际招标方式 | ||||||
2 | 项目是否按批复的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进行招标 | 批复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 | 《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投资项目、使用财政性资金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确定的标准、规模、内容等应当控制在项目审批部门核定的范围内。 | |||
招标规模和建设内容 | ||||||
3 | 项目招标实施时间顺序及时限是否符合要求 |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若干规则(试行)》(闽建〔2017〕6号)第九条:“招标人应当最迟在招标文件发出的同时,将招标文件等材料按照项目管理权限,通过省行政监督平台报该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机关备案”、第二十六条“招标人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下同),应当在电子交易平台和省公共服务平台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第四十六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或者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第五十四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第四十九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三日内,将下列有关中标结果的事项在省人民政府指定的信息网络上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十日”、第五十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 |||
澄清修改发布时间 | ||||||
开标时间 | ||||||
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时间 | ||||||
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时间 | ||||||
中标结果公示发布时间 | ||||||
中标结果公示结束时间 | ||||||
履约保证金缴交时间 | ||||||
施工合同签订时间 | ||||||
4 | 项目招标投标是否存在招标投标异议、投诉 | 异议处理情况 | 检查异议处理的时间是否符合要求。招标人处理异议时是否按规定暂停招标活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 | |||
投诉处理情况 | 投诉的受理、处理是否符合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第11号令)。 | |||||
5 | 代理合同签订是否规范,是否采用国家范本 | 是□ 否□ | ||||
6 | 代理机构项目组成员组成是否符合要求 | 是□ 否□ |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若干规则(试行)》(闽建〔2017〕6号)第五条。 | |||
7 | 代理机构入场项目组成员是否与备案人员一致 | 是□ 否□ | ||||
8 | 代理机构是否存在未落实规定的开标程序和要求或对开标程序和要求不熟悉,导致开标秩序混乱或影响开标进程的情况 | 是□ 否□ | ||||
9 | 是否存在由中标人支付代理费的情况(在招标控制价的暂列金中单列代理费用的除外)或其他将应当由招标人承担的义务或者费用转嫁给中标人的情况 | 是□ 否□ |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若干规则(试行)》(闽建〔2017〕7号)第五条、第六条。 | |||
10 | 代理机构是否存在转让代理业务的情况 | 是□ 否□ | ||||
11 | 是否按规定在指定媒介发布招标信息 | 是□ 否□ | 《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第二十三条、《福建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 |||
12 | 在不同媒介发布的同一招标项目招标信息内容是否一致 | 是□ 否□ | 《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第二十三条。 | |||
13 | 招标文件中是否载明投标有效期 | 是□ 否□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福建省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 | |||
14 | 招标文件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市级以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 是□ 否□ | 1.检查招标文件是否存在违反规定的条款;2.是否将按要求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内容写入招标文件。 | |||
15 | 是否存在招标文件条款排斥潜在投标人或不严密、产生歧义被投诉且经查实的情况 | 是□ 否□ | ||||
16 | 是否存在招标文件发售、澄清、修改时限不符合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二十一条。 | |||
17 | 是否按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专业结构配置是否符合规定 | 是□ 否□ |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第四十条、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若干规则(试行)》(闽建〔2017〕6号)第十九条、《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闽建〔2018〕3号)第二十一、二十二条。 | |||
18 | 招标文件是否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况 | 是□ 否□ |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 |||
19 | 招标文件是否按规定备案,是否存在擅自修改已备案通过或已经生效的招标文件的行为 | 是□ 否□ |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若干规则(试行)》(闽建〔2017〕6号)第九条:“招标人应当最迟在招标文件发出的同时,将招标文件等材料按照项目管理权限,通过省行政监督平台报该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机关备案”。 | |||
20 | 是否存在项目前期手续不齐,就进入招标投标程序的情况 | 是□ 否□ | 检查建设资金是否已落实、应当履行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手续的是否已履行、施工图是否已经审查合格等(可通过招标条件备案材料等进行检查)。 | |||
21 | 是否存在应公开招标项目采用邀请招标的情况 | 是□ 否□ | 检查采用邀请招标的项目是否有经发改部门核准。 | |||
22 | 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应当回避的,是否主动申请回避 | 是□ 否□ |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第十九条、第四十二条。 | |||
23 | 是否存在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的情况 | 是□ 否□ | ||||
24 | 在评标过程中应当启动澄清、说明或补正程序的是否启动 | 是□ 否□ |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第四十四条。 | |||
25 | 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是否提出否决意见 | 是□ 否□ | ||||
26 | 评标专家存在不同意见,是否按规定做书面说明 | 是□ 否□ | ||||
27 | 是否存在应当发现而未发现投标文件重大偏差,进而影响评标结果的情况 | 是□ 否□ | ||||
28 | 是否未按规定填写开标评标情况表格 | 是□ 否□ | ||||
29 | 是否在规定时限内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 是□ 否□ | 《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七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 |||
30 | 招标备案是否符合要求 | 是□ 否□ | 各环节备案材料是否完整、是否符合要求。《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若干规则(试行)》(闽建〔2017〕6号)第九条、第三十三条。 | |||
31 | 是否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 | 是□ 否□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 | |||
32 | 是否在签订合同时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情况 | 是□ 否□ | ||||
检查时间 | 检查地点 | |||||
检查人员 | ||||||
注:1.序号1-4在“检查结果”列填写检查结果,再根据检查结果做出是否符合要求的相关描述,填写“检查情况或结论描述”列; 2.序号5-32检查结果为“否”的,在“检查情况或结论描述”列填写情况说明。 |
原文地址:http://jsj.zhangzhou.gov.cn/cms/infopublic/publicInfo.shtml?id=830654501377930004&siteId=53041834510768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