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工作要求,加快解决工薪收入和阶段性住房困难群体住房问题,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缓解住房租赁市场结构性供给不足,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和民生改善。在此基础上,我市借鉴省内外保障性住房管理经验,充分汲取省内先行城市做法,出台了《乐山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范我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工作,保障城镇有住房困难的群体住房需求。
二、主要内容
《乐山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送审稿)》分为总则、房源筹集、申购审核、配售管理、运营管理、监督管理、附则等七个部分。《管理办法》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明确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概念
《管理办法》第二条,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指由政府提供优惠政策,限定户型面积、配售价格,面向本市符合条件有住房困难且收入不高的工薪收入群体,以及城市需要的引进人才等群体配售的保障性住房。
(二)确定房源筹集形式及建设要求
《管理办法》第五条至第十二条,确定了房源筹集形式、房源面积要求、实施主体资质、房屋建设要求、建设资金管理等内容。
(三)细化申购流程
《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至第十六条,进一步明确了申请条件、申请方式等内容,并从审核、资格确认、异议处理等方面规范资格审核流程。
(四)规范配售、运营、监督管理
《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至第三十五条,对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配售价格、运营管理机构、封闭管理、转移登记、回购价格、物业管理、住宅维修基金以及日常监督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
原文地址:https://szjj.leshan.gov.cn/szfcxjsj/zcjd/202505/bdf8bf9e5d9345a787bf8fb2d718fd5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