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山市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优化完善我市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省、市关于信用管理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局对现行实施的《佛山市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佛建〔2021〕64号)进行修订,形成《佛山市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佛建〔2025〕40号)(以下简称“新办法”)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背景
2021年12月17日,我局印发实施了《佛山市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佛建〔2021〕64号)(以下简称“原办法”),持续推进“事前承诺+事中分级分类监管+事后失信惩戒+信用修复”新型信用监管机制建设。原办法实施至今,部分加分扣分标准政策依据已修订或失效,我局根据最新的有关政策,结合房地产市场实际,以修改加分扣分标准为契机,进一步修订完善我市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管理政策。
二、制定依据
本次修订依据包括《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9号)、《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22年修正版)、《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商品房销售信息公示的规定的通知》(佛建〔2022〕38号)、《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商品住房交付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佛建〔2023〕30号)、《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佛建〔2025〕15号)等有关法规政策文件。
三、政策衔接
新办法正式施行后,《佛山市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佛建〔2021〕64号)同时废止。
四、主要内容说明
新办法修订保留了原办法框架、逻辑,包含正文和5个附件。正文共8章33条,由总则、信用信息采集、信用信息认定、信用评价、信用信息公开、信用监管、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组成。
五、主要修订内容说明
(一)完善企业、从业人员信用加分标准(附件2、4)
1.规范加分项中关于区域范围的表述,按照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镇(街道)划分标准,结合业务实际调整、删除部分加分项中特定区域范围表述。
2.完善通报表扬类别加分内容,在各级人民政府通报表扬加分项中相应增加各级党委的表述,进一步优化信用信息管理效果。
3.调整基本信息类别中“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取得房地产评估备案登记”、执业能力类别中“获得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获得房地产评估人员职业资格”事项分值设置,明确在证书有效期内每个信用评定年度可申请加分。
(二)完善企业、从业人员信用扣分标准(附件3、5)
在原办法基础上,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动态,以及行业管理实操新情况,对企业、从业人员部分扣分项中不良行为表述进行调整、删减、合并,并对依据说明进行更新补充。
(三)优化信用信息档案管理和信用信息公开期限(第九条、第二十四条)
明确房地产企业工商登记注销(吊销)后应当及时在信用信息系统申请变更相关信用信息的要求,并结合企业存续状态,调整按规定主动公开的基本信息、项目信息、良好信用信息、信用等级等信用信息公开期限至企业终止之日止,提高公众查询企业及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的有效性。
(四)调整企业差异化监管措施(第二十七条)
结合工作实践,进一步规范A级信用企业监管措施,提高信用监管效能。
六、解读方式和途径
《佛山市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公布后,同步通过佛山市人民政府网、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等渠道向社会公开政策解读材料。
政策文件: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
原文地址:http://fszj.foshan.gov.cn/zwgk/zcwj/qt/content/post_65851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