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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建筑工程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试点工作方案

宁波市建筑工程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试点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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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简体中文 发布时间:2024-11-12 10:4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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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建筑工程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试点工作方案


宁波市建筑工程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试点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府决策部署,加强和创新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宁波市开展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试点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实施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试点工作为契机,通过在全市各地全面开展试点工作,力争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安全风险预防控制体系和安全生产治理能力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更加协调完善,有效防范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任务

  1、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程序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投入到位,完备安全生产机构和人员配置,完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认真落实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应急救援演练。要积极开展标准化创建,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能力,提升自身安全管理水平。

  2、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必须加强对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3、强化行业监管责任。要严格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各个部门、各个人员,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加强部门之间协调联系,加大建筑市场监管力度,严格建筑施工安全监管。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实施企业安全准入条件和执行从业资格证书制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肃处理事故责任企业和人员。要确保安全监管范围全覆盖,加大巡查抽查力度,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监督指导,提升安全基础薄弱的地区安全监管水平,帮助企业提高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4、加强对安全发展的领导和监管。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要求,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负责制。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安全生产工作要亲力亲为、亲自抓,其他班子成员要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三、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5、建立健全企业隐患排查自查机制。严格落实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明确隐患排查整治内容和重点,指导和督促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重大隐患风险评估和监控、隐患整改资金使用和隐患报告等工作制度,定期开展隐患分析、排查和治理,切实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6、健全隐患排查督查机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标准,明确排查治理工作要求,加强对企业隐患自查自改情况的监督,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对查出的隐患要有专人负责,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检查过程中,相关管理部门行政不作为或作为不当、监管失责失察、安全责任不落实、专项行动工作不重视、举报不查处或因发现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严肃责任追究。

  7、加强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治理。要继续开展建筑施工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以全市在建房屋建筑施工程为范围,以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大民生工程作为排查治理重点,从严检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安全生产机构设置、危险性较大分布分项工程方案制定落实,特别是对易发生较大事故的模板支撑系统、脚手架、深基坑、大型建筑起重机械进行全面检查。

  四、建立安全风险预防控制体系

  8、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研究制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标准和分级管控办法。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动态排查、辨识安全风险,确定安全风险等级,明确落实管控层级、责任单位、责任人和管控措施。督促指导企业对工程项目的安全风险进行辨识,对风险进行评估,划分等级,落实企业内部的管控层级、责任和措施。

  9、加强重点区域安全风险控制。全面推行差异化管理,对事故多发企业、地区进行重点监管,对易发生较大事故的部位和环节进行重点监控。进一步规范各类园区建设安全管理,将园区内的建设活动依法纳入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监管。凡是实行封闭管理,以及逃避监管或阻挠执法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上报当地人民政府,责令其改正。

  10、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一是在条件允许的企业和项目试点推广新型承重支模架体系的应用和高处作业、临边围护安全防护用具的规范化、定型化、工具化;二是创建市标化的工程项目试点推行高处作业、临边围护安全防护用具的规范化、定型化、工具化;三是研究推行外脚手架外围架设安全平网,有效防范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的发生;四是对超过一定规模的模板支撑体系,禁止使用钢管扣件脚手架,推广使用钢格构柱、门式脚手架、承插式脚手架、碗扣式脚手架等工具式脚手架。

  11、深入推进事故防范体系创新试点。一是着力推广大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黑匣子”,实时记录起重机械运行过程并定向发送警示信息,对“三违”现象实时监控,及时纠正;二是进一步探索推广“视频监控系统”,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生产安全事故预警预报能力;三是倡导引入第三方安全管理专业机构,通过政府服务采购等方式,引入第三方房屋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业管理服务机构协助政府监管部门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安全评价、风险评估、专项检查、监督落实等服务,提高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12、落实完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继续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全员培训,建立部门、企业和现场多层次的教育培训体系。针对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一线作业人员,制定符合不同岗位需求的教育培训办法。按照部门指导、企业落实、现场执行的原则,加快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步伐,督促落实三级安全培训、岗前安全教育等制度,切实做到先培训、后上岗。

  13、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机制。抓好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救援突发事件处置,灾害性天气防御等工作重点,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健全完善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完善应急资源整合,做好装备、物资、队伍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同时做好防灾减灾安全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

  五、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

  14、加强监管体系建设。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依法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和队伍,加强安全监管力量,落实安全监管人员。要保证安全监督机构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和工作经费,并为监督检查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切实加强安全监管队伍业务能力和作风建设,健全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强化服务意识,提升安全治理能力。

  15、完善动态监管机制。严格市场准入清出制度,对企业和从业人员要加强资质资格许可后的动态监管,严格的质量安全业绩考核制度,加强对企业质量安全保证体系运行情况和个人执业情况的动态监控。对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管理混乱的企业和人员,一律依法暂扣有关资质资格证书并限期整改,整改达不到标准条件的,依法严格进行处罚。

  16、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要严格履行法定职责,依法组织或参与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在查清事故原因的基础上,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的原则,从严追究事故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要坚持失职追责、尽职免责。对检查中发现企业未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经提醒后未及时落实整改的,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处理。

  17、完善两场联动机制。以“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抓手,以信用平台建设为载体,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行为。完善市场监管处罚机制建设,对存在不规范市场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格处理。建立建筑市场信息数据库,通过信息平台定期公布建设工程履行法定程序情况,及时通报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及查处信息,公开曝光工程质量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

  18、落实警示、约谈、通报制度。要严格执行约谈、警示、通报制度,及时对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地区主管部门和事故企业及时开展约谈警示。对已发生事故的要及时进行事故原因分析、经验教训总结,要将事故情况以及事故相关单位、人员的处罚结果等情况进行通报,便于主管部门、企业对照整改,充分发挥事故的警示教育作用,严防同类事故反复发生。

  19、完善激励约束机制。继续执行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制度,细化落实全年安全生产工作任务,量化考核各地区安全生产工作成效。根据考核评分结果,对年度考核优秀的地区进行公开表彰,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地区进行全市通报批评。继续组织开展“甬江杯”、“钱江杯”、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示范工地、“标杆工程”等创建活动,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积极性,对获奖企业进行公开表彰,并给予相应的奖励政策;对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或者施工现场管理混乱、质量安全隐患较多的工程项目和参建单位,不得参与评选活动。

  六、工作步骤

  试点工作从2016年8月至2018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研究部署(2016年8月-9月)。一是组织开展专题调研,研究制定试点工作方案;二是确定重点推进项目。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2016年10月-2018年6月)。一是研究制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标准和分级管控办法,全面开展试点探索;二是重点项目加大项目推进的协调力度,力争取得突破性进展。

  第三阶段:评估完善(2018年7月-12月)。一是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总结经验,完善制度。二是针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与不足进行整改提升,提炼好的经验做法。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是贯彻落实市委市府重大决策部署、带动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推进的重要举措,是解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突出矛盾、确保全市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稳定的现实需要。为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住建委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沈浩总工担任,成员由委质安处、市场处和市安质总站(建管处)、监察支队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质安处。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应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切实加强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落实试点工作责任。

  (二)统筹推进,突出重点。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统筹谋划,总体布局,推动试点工作有序开展,全面提升辖区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水平。要着力突出三个重点:一是认真对照目标任务,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全面实施,加快推进;二是研究制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标准和分级管控办法,全面开展试点探索;三是重点项目加大项目推进的力度,力争取得突破性进展。

  (三)加强引导,及时总结。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采用座谈交流、媒体宣传、发放手册等方式广泛宣传建筑施工领域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试点工作的风险管理、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等安全风险预防控制理念。对工作开展不力、流于形式的,要通报批评,对典型案例要予以曝光。对房屋建筑工程安全试点工作实施情况进行定期分析、评估,总结好的做法,推广应用到本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中,切实做好房屋建筑工程标本兼治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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