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建筑装饰装修职业技能标准
Standard for occupational skill of building interior finish and cladding construction
JGJ/T 315-2016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6年10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137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筑装饰装修职业技能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建筑装饰装修职业技能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T 315-2016,自2016年10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6年6月1日
前言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6]77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镶贴工职业技能标准;5.装饰装修木工职业技能标准;6.金属工职业技能标准;7.涂裱工职业技能标准;8.幕墙制作工职业技能标准;9.幕墙安装工职业技能标准。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人才服务考核评价中心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人才服务考核评价中心(地址:上海市徐家汇路579号,邮编:200023)。
本标准主编单位: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人才服务考核评价中心
本标准参编单位: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蔡伟庆 丁贤祜 徐国君 顾惠明 曹建明 卢海泳 孙玉明 陆津龙 周民强 林立 张晓艳 李波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孙兴旺 叶国强 张仁瑜 陈世鸣 孙杰 王群依 霍瑞琴 田鸿臣 钟少云 沈朋研 王政伟 崔玉玲 赵丽 胡震敏 俞运言
1 总 则
1.0.1 为了加强建筑装饰装修生产操作人员队伍建设,提升职业道德,推进职业培训制度的实施,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包括建筑装饰装修中的镶贴工、装饰装修木工、金属工、涂裱工、幕墙制作工、幕墙安装工等六个职业工种。
1.0.3 本标准可用作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培训机构、行业组织、主管部门进行技术工人聘用、使用、培训、评价的依据。
1.0.4 建筑装饰装修生产操作人员的职业技能,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规定。
2 术 语
2.0.1 职业要求 occupational requirements
在职业活动范围内,对从业人员提出的具体条件。
2.0.2 职业技能 vocational skill
在职业活动范围内,从业人员需要掌握的技能。
2.0.3 职业技能标准 occupational skill standards
在职业分类的基础上,根据职业(工种)的活动内容,对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水平的规范性要求。
2.0.4 职业技能评价 occupation skill evaluation
相关部门认定的鉴定机构,按照相关职业技能标准,对劳动者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地评价与认证。
2.0.5 职业培训合格证书 vocational qualification certificate
表明劳动者参加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培训并评价合格的证明。
2.0.6 安全生产知识 safety knowledge
在社会的生产经营中,为避免发生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事故而采取的预防和控制措施,以保证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保证生产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必须掌握的相关知识。
2.0.7 理论知识 theoretical knowledge
指本职业工种各等级从业人员应具备的、与职业活动密切相关的系统知识体系,包括基本知识、专业知识及相关知识。
2.0.8 操作技能 operational skill
操作技能也叫动作技能、运动技能,是本职业工种各等级从业人员通过学习而形成的符合本工种作业法则的操作活动方式。
2.0.9 技能实训 skill training
指在规定的实训场所或在施工现场由师傅带教下针对某一职业进行的实践操作。
2.0.10 职业道德 professional ethics
对从事本职业工作应具备的基本观念、意识、品质和行为的要求,主要包括社会公德和职业守则。
2.0.11 镶贴工 inlayer
使用机具,将饰面材料镶贴或挂贴在建筑物的内外表面的操作人员。
2.0.12 装饰装修木工 cabinetmaker
使用机具,对木制品进行制作、安装及维修的操作人员。
2.0.13 金属工 smith
使用机具,对建筑装饰装修的金属制品进行制作和安装的操作人员。
2.0.14 涂裱工 paperhanger
使用机具,对建筑表面、内部空间、内部陈设以及室内用品等物体进行装修和装饰的操作人员。
2.0.15 幕墙制作工 curtain wall fabricator
使用机具,进行幕墙制作及日常维修的操作人员。
2.0.16 幕墙安装工 curtain wall installer
使用机具,对各类幕墙进行安装或维修的操作人员。
3 基本规定
3.1 职业技能等级
3.1.1 建筑装饰装修职业技能等级由低到高分为:职业技能五级、职业技能四级、职业技能三级、职业技能二级和职业技能一级。
3.1.2 建筑装修职业技能各等级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职业技能五级:能运用基本技能独立完成本职业的常规工作;能识别常见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能操作简单的机械设备并进行例行保养。
2 职业技能四级:能熟练运用基本技能独立完成本职业的常规工作;能运用专门技能独立或与他人合作完成技术较为复杂的工作;能区分常见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能操作常用的机械设备及进行一般的维修。
3 职业技能三级:能熟练运用基本技能和专门技能完成较为复杂的工作,包括完成部分非常规性工作;能独立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能指导和培训本等级以下技工;能按照设计要求,选用合适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能操作较为复杂的机械设备及进行一般的维修。
4 职业技能二级:能熟练运用专门技能和特殊技能完成复杂的、非常规性的工作;掌握本职业的关键技术技能,能独立处理和解决技术或工艺难题;在技术技能方面有创新;能指导和培训本等级以下技工;具有一定的技术管理能力;能按照用户要求,选用合适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能操作复杂的机械设备及进行一般的维修。
5 职业技能一级:能熟练运用专门技能和特殊技能在本职业的各个领域完成复杂的、非常规性工作;熟练掌握本职业的关键技术技能;能独立处理和解决高难度的技术问题或工艺难题;在技术攻关和工艺革新方面有创新;能组织开展技术改造、技术革新活动;能组织开展系统的专业技术培训;具有技术管理能力。
3.1.3 各工种的生产操作人员只能从事相应的技能等级规定的工作内容。低级别者不得从事高级别的工作。
3 基本规定
3.1 职业技能等级
3.1.1 建筑装饰装修职业技能等级由低到高分为:职业技能五级、职业技能四级、职业技能三级、职业技能二级和职业技能一级。
3.1.2 建筑装修职业技能各等级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职业技能五级:能运用基本技能独立完成本职业的常规工作;能识别常见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能操作简单的机械设备并进行例行保养。
2 职业技能四级:能熟练运用基本技能独立完成本职业的常规工作;能运用专门技能独立或与他人合作完成技术较为复杂的工作;能区分常见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能操作常用的机械设备及进行一般的维修。
3 职业技能三级:能熟练运用基本技能和专门技能完成较为复杂的工作,包括完成部分非常规性工作;能独立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能指导和培训本等级以下技工;能按照设计要求,选用合适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能操作较为复杂的机械设备及进行一般的维修。
4 职业技能二级:能熟练运用专门技能和特殊技能完成复杂的、非常规性的工作;掌握本职业的关键技术技能,能独立处理和解决技术或工艺难题;在技术技能方面有创新;能指导和培训本等级以下技工;具有一定的技术管理能力;能按照用户要求,选用合适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能操作复杂的机械设备及进行一般的维修。
5 职业技能一级:能熟练运用专门技能和特殊技能在本职业的各个领域完成复杂的、非常规性工作;熟练掌握本职业的关键技术技能;能独立处理和解决高难度的技术问题或工艺难题;在技术攻关和工艺革新方面有创新;能组织开展技术改造、技术革新活动;能组织开展系统的专业技术培训;具有技术管理能力。
3.1.3 各工种的生产操作人员只能从事相应的技能等级规定的工作内容。低级别者不得从事高级别的工作。
3.2 职业技能构成
3.2.1 职业技能分为安全生产知识、理论知识、操作技能三个模块,分别包括下列内容:
1 安全生产知识:安全基础知识、施工现场安全操作知识两部分内容;
2 理论知识: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相关知识三部分内容;
3 操作技能:基本操作技术能力、工具设备的使用和维护能力、创新和指导能力三部分内容;
3.2.2 职业技能对安全生产知识、理论知识的目标要求由高到低分为掌握、熟悉、了解三个层次;对操作技能的目标要求由高到低分为“熟练……”、“能够……”、“能……”或“会……”三个层次。
3.3 职业技能评价
3.3.1 建筑装饰装修生产操作人员申报各等级的职业技能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之一:
1 职业技能五级:
1)具有初中文化程度,在本标准所列工种的岗位工作(见习)1年以上;
2)具有初中文化程度,本标准所列工种学徒期满。
2 职业技能四级:
1)取得本职业技能五级证书,从事本标准所列工种范围内同一工种工作1年以上;
2)具有本标准所列工种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
3 职业技能三级:
1)取得本职业技能四级证书后,从事本标准所列工种范围内同一工种工作2年以上;
2)取得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本标准所列工种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取得本标准所列工种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从事本标准所列工种范围内同一工种工作1年以上。
4 职业技能二级:
1)取得本职业技能三级证书后,从事本标准所列工种范围内同一工种工作2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技能三级证书的高等职业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从事本标准所列工种范围内同一工种工作1年以上。
5 职业技能一级:
取得本职业技能二级证书后,从事本标准所列工种范围内同一工种工作3年以上。
3.3.2 职业技能评价前必须参加所列工种范围内同一工种培训。
3.3.3 职业技能评价形式分笔试、实际操作两种。
3.3.4 职业技能评价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
3.3.5 职业技能评价应按照本标准第3.2.1条中所述的三个模块顺序递进式进行,三个模块评价均合格后,即能获得相应等级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
4 镶贴工职业技能标准
4.1 职业要求
4.1.1 职业技能五级镶贴工的职业要求应符合表4.1.1的规定。
表4.1.1 职业技能五级镶贴工职业要求
4.1.2 职业技能四级镶贴工的职业要求应符合表4.1.2的规定。
表4.1.2 职业技能四级镶贴工职业要求
4.1.3 职业技能三级镶贴工的职业要求应符合表4.1.3的规定。
表4.1.3 职业技能三级镶贴工职业要求
4.1.4 职业技能二级镶贴工的职业要求应符合表4.1.4的规定。
表4.1.4 职业技能二级镶贴工职业要求
4.1.5 职业技能一级镶贴工的职业要求应符合表4.1.5的规定。
表4.1.5 职业技能一级镶贴工职业要求
4 镶贴工职业技能标准
4.1 职业要求
4.1.1 职业技能五级镶贴工的职业要求应符合表4.1.1的规定。
表4.1.1 职业技能五级镶贴工职业要求
4.1.2 职业技能四级镶贴工的职业要求应符合表4.1.2的规定。
表4.1.2 职业技能四级镶贴工职业要求
4.1.3 职业技能三级镶贴工的职业要求应符合表4.1.3的规定。
表4.1.3 职业技能三级镶贴工职业要求
4.1.4 职业技能二级镶贴工的职业要求应符合表4.1.4的规定。
表4.1.4 职业技能二级镶贴工职业要求
4.1.5 职业技能一级镶贴工的职业要求应符合表4.1.5的规定。
表4.1.5 职业技能一级镶贴工职业要求
4.2 职业技能
4.2.1 职业技能五级镶贴工的技能要求应符合表4.2.1的规定。
表4.2.1 职业技能五级镶贴工技能要求
4.2.2 职业技能四级镶贴工的技能要求应符合表4.2.2的规定。
表4.2.2 职业技能四级镶贴工技能要求
4.2.3 职业技能三级镶贴工的技能要求应符合表4.2.3的规定。
表4.2.3 职业技能三级镶贴工技能要求
4.2.4 职业技能二级镶贴工的职业技能要求应符合表4.2.4的规定。
表4.2.4 职业技能二级镶贴工职业技能要求
4.2.5 职业技能一级镶贴工的技能要求应符合表4.2.5的规定。
表4.2.5 职业技能一级镶贴工技能要求
4.3 评价范围、课时、权重
4.3.1 职业技能五级镶贴工评价范围、课时、权重应符合表4.3.1的规定。
表4.3.1 职业技能五级镶贴工评价范围、课时、权重
4.3.2 职业技能四级镶贴工评价范围、课时、权重应符合表4.3.2的规定。
表4.3.2 职业技能四级镶贴工评价范围、课时、权重
4.3.3 职业技能三级镶贴工评价范围、课时、权重应符合表4.3.3的规定。
表4.3.3 职业技能三级镶贴工评价范围、课时、权重
4.3.4 职业技能二级镶贴工评价范围、课时、权重应符合表4.3.4的规定。
表4.3.4 职业技能二级镶贴工评价范围、课时、权重
4.3.5 职业技能一级镶贴工评价范围、课时、权重应符合表4.3.5的规定。
表4.3.5 职业技能一级镶贴工评价范围、课时、权重
5 装饰装修木工职业技能标准
5.1 职业要求
5.1.1 职业技能五级装饰装修木工的职业要求应符合表5.1.1的规定。
表5.1.1 职业技能五级装饰装修木工职业要求
5.1.2 职业技能四级装饰装修木工的职业要求应符合表5.1.2的规定。
表5.1.2 职业技能四级装饰装修木工职业要求
5.1.3 职业技能三级装饰装修木工的职业要求应符合表5.1.3的规定。
表5.1.3 职业技能三级装饰装修木工职业要求
5.1.4 职业技能二级装饰装修木工的职业要求应符合表5.1.4的规定。
表5.1.4 职业技能二级装饰装修木工职业要求
5.1.5 职业技能一级装饰装修木工的职业要求应符合表5.1.5的规定。
表5.1.5 职业技能一级装饰装修木工职业要求
5 装饰装修木工职业技能标准
5.1 职业要求
5.1.1 职业技能五级装饰装修木工的职业要求应符合表5.1.1的规定。
表5.1.1 职业技能五级装饰装修木工职业要求
5.1.2 职业技能四级装饰装修木工的职业要求应符合表5.1.2的规定。
表5.1.2 职业技能四级装饰装修木工职业要求
5.1.3 职业技能三级装饰装修木工的职业要求应符合表5.1.3的规定。
表5.1.3 职业技能三级装饰装修木工职业要求
5.1.4 职业技能二级装饰装修木工的职业要求应符合表5.1.4的规定。
表5.1.4 职业技能二级装饰装修木工职业要求
5.1.5 职业技能一级装饰装修木工的职业要求应符合表5.1.5的规定。
表5.1.5 职业技能一级装饰装修木工职业要求
5.2 职业技能
5.2.1 职业技能五级装饰装修木工的技能要求应符合表5.2.1的规定。
表5.2.1 职业技能五级装饰装修工技能要求
5.2.2 职业技能四级装饰装修木工的技能要求应符合表5.2.2的规定。
表5.2.2 职业技能四级装饰装修木工技能要求
5.2.3 职业技能三级装饰装修木工的技能要求应符合表5.2.3的规定。
表5.2.3 职业技能三级装饰装修木工技能要求
5.2.4 职业技能二级装饰装修木工的技能要求应符合表5.2.4的规定。
表5.2.4 职业技能二级装饰装修木工技能要求
5.2.5 职业技能一级装饰装修木工的技能要求应符合表5.2.5的规定。
表5.2.5 职业技能一级装饰装修木工技能要求
5.3 评价范围、课时、权重
5.3.1 职业技能五级装饰装修木工评价范围、课时、权重应符合表5.3.1的规定。
表5.3.1 职业技能五级装饰装修木工评价范围、课时、权重
5.3.2 职业技能四级装饰装修木工评价范围、课时、权重应符合表5.3.2的规定。
表5.3.2 职业技能四级装饰装修木工评价范围、课时、权重
5.3.3 职业技能三级装饰装修木工评价范围、课时、权重应符合表5.3.3的规定。
表5.3.3 职业技能三级装饰装修木工评价范围、课时、权重
5.3.4 职业技能二级装饰装修木工评价范围、课时、权重应符合表5.3.4的规定。
表5.3.4 职业技能二级装饰装修木工评价范围、课时、权重
5.3.5 职业技能一级装饰装修木工评价范围、课时、权重应符合表5.3.5的规定。
表5.3.5 职业技能一级装饰装修木工评价范围、课时、权重
6 金属工职业技能标准
6.1 职业要求
6.1.1 职业技能五级金属工的职业要求应符合表6.1.1的规定。
表6.1.1 职业技能五级金属工职业要求
6.1.2 职业技能四级金属工的职业要求应符合表6.1.2的规定。
表6.1.2 职业技能四级金属工职业要求
6.1.3 职业技能三级金属工的职业要求应符合表6.1.3的规定。
表6.1.3 职业技能三级金属工职业要求
6.1.4 职业技能二级金属工的职业要求应符合表6.1.4的规定。
表6.1.4 职业技能二级金属工职业要求
6.1.5 职业技能一级金属工的职业要求应符合表6.1.5的规定。
表6.1.5 职业技能一级金属工职业要求
6 金属工职业技能标准
6.1 职业要求
6.1.1 职业技能五级金属工的职业要求应符合表6.1.1的规定。
表6.1.1 职业技能五级金属工职业要求
6.1.2 职业技能四级金属工的职业要求应符合表6.1.2的规定。
表6.1.2 职业技能四级金属工职业要求
6.1.3 职业技能三级金属工的职业要求应符合表6.1.3的规定。
表6.1.3 职业技能三级金属工职业要求
6.1.4 职业技能二级金属工的职业要求应符合表6.1.4的规定。
表6.1.4 职业技能二级金属工职业要求
6.1.5 职业技能一级金属工的职业要求应符合表6.1.5的规定。
表6.1.5 职业技能一级金属工职业要求
6.2 职业技能
6.2.1 职业技能五级金属工的技能要求应符合表6.2.1的规定。
表6.2.1 职业技能五级金属工技能要求
6.2.2 职业技能四级金属工的技能要求应符合表6.2.2的规定。
表6.2.2 职业技能四级金属工技能要求
6.2.3 职业技能三级金属工的技能要求应符合表6.2.3的规定。
表6.2.3 职业技能三级金属工技能要求
6.2.4 职业技能二级金属工的技能要求应符合表6.2.4的规定。
表6.2.4 职业技能二级金属工技能要求
6.2.5 职业技能一级金属工的技能要求应符合表6.2.5的规定。
表6.2.5 职业技能一级金属工技能要求
6.3 评价范围、课时、权重
6.3.1 职业技能五级金属工评价范围、课时、权重应符合表6.3.1的规定。
表6.3.1 职业技能五级金属工评价范围、课时、权重
6.3.2 职业技能四级金属工评价范围、课时、权重应符合表6.3.2的规定。
表6.3.2 职业技能四级金属工评价范围、课对、权重
6.3.3 职业技能三级金属工评价范围、课时、权重应符合表6.3.3的规定。
表6.3.3 职业技能三级金属工评价范围、课时、权重
6.3.4 职业技能二级金属工评价范围、课时、权重应符合表6.3.4的规定。
表6.3.4 职业技能二级金属工评价范围、课时、权重
6.3.5 职业技能一级金属工评价范围、课时、权重应符合表6.3.5的规定。
表6.3.5 职业技能一级金属工评价范围、课时、权重
7 涂裱工职业技能标准
7.1 职业要求
7.1.1 职业技能五级涂裱工的职业要求应符合表7.1.1的规定。
表7.1.1 职业技能五级涂裱工职业要求
7.1.2 职业技能四级涂裱工的职业要求应符合表7.1.2的规定。
表7.1.2 职业技能四级涂裱工职业要求
7.1.3 职业技能三级涂裱工的职业要求应符合表7.1.3的规定。
表7.1.3 职业技能三级涂裱工职业要求
7.1.4 职业技能二级涂裱工的职业要求应符合表7.1.4的规定。
表7.1.4 职业技能二级涂裱工职业要求
7.1.5 职业技能一级涂裱工的职业要求应符合表7.1.5的规定。
表7.1.5 职业技能一级涂裱工职业要求
7 涂裱工职业技能标准
7.1 职业要求
7.1.1 职业技能五级涂裱工的职业要求应符合表7.1.1的规定。
表7.1.1 职业技能五级涂裱工职业要求
7.1.2 职业技能四级涂裱工的职业要求应符合表7.1.2的规定。
表7.1.2 职业技能四级涂裱工职业要求
7.1.3 职业技能三级涂裱工的职业要求应符合表7.1.3的规定。
表7.1.3 职业技能三级涂裱工职业要求
7.1.4 职业技能二级涂裱工的职业要求应符合表7.1.4的规定。
表7.1.4 职业技能二级涂裱工职业要求
7.1.5 职业技能一级涂裱工的职业要求应符合表7.1.5的规定。
表7.1.5 职业技能一级涂裱工职业要求
7.2 职业技能
7.2.1 职业技能五级涂裱工的技能要求应符合表7.2.1的规定。
表7.2.1 职业技能五级涂裱工技能要求
7.2.2 职业技能四级涂裱工的技能要求应符合表7.2.2的规定。
表7.2.2 职业技能四级涂裱工技能要求
7.2.3 职业技能三级涂裱工的技能要求应符合表7.2.3的规定。
表7.2.3 职业技能三级涂裱工技能要求
7.2.4 职业技能二级涂裱工的技能要求应符合表7.2.4的规定。
表7.2.4 职业技能二级涂裱工技能要求
7.2.5 职业技能一级涂裱工的技能要求应符合表7.2.5的规定。
表7.2.5 职业技能一级涂裱工职业技能要求
7.3 评价范围、课时、权重
7.3.1 职业技能五级涂裱工评价范围、课时、权重应符合表7.3.1的规定。
表7.3.1 职业技能五级涂裱工评价范围、课时、权重
7.3.2 职业技能四级涂裱工评价范围、课时、权重应符合表7.3.2的规定。
表7.3.2 职业技能四级涂裱工评价范围、课时、权重
7.3.3 职业技能三级涂裱工评价范围、课时、权重应符合表7.3.3的规定。
表7.3.3 职业技能三级涂裱工评价范围、课时、权重
7.3.4 职业技能二级涂裱工评价范围、课时、权重应符合表7.3.4的规定。
表7.3.4 职业技能二级涂裱工评价范围、课时、权重
7.3.5 职业技能一级涂裱工评价范围、课时、权重应符合表7.3.5的规定。
表7.3.5 职业技能一级涂裱工评价范围、课时、权重
8 幕墙制作工职业技能标准
8.1 职业要求
8.1.1 职业技能五级幕墙制作工的职业要求应符合表8.1.1的规定。
表8.1.1 职业技能五级幕墙制作工职业要求
8.1.2 职业技能四级幕墙制作工的职业要求应符合表8.1.2的规定。
表8.1.2 职业技能四级幕墙制作工职业要求
8.1.3 职业技能三级幕墙制作工的职业要求应符合表8.1.3的规定。
表8.1.3 职业技能三级幕墙制作工职业要求
8.1.4 职业技能二级幕墙制作工的职业要求应符合表8.1.4的规定。
表8.1.4 职业技能二级幕墙制作工职业要求
8.1.5 职业技能一级幕墙制作工的职业要求应符合表8.1.5的规定。
表8.1.5 职业技能一级幕墙制作工职业要求
8 幕墙制作工职业技能标准
8.1 职业要求
8.1.1 职业技能五级幕墙制作工的职业要求应符合表8.1.1的规定。
表8.1.1 职业技能五级幕墙制作工职业要求
8.1.2 职业技能四级幕墙制作工的职业要求应符合表8.1.2的规定。
表8.1.2 职业技能四级幕墙制作工职业要求
8.1.3 职业技能三级幕墙制作工的职业要求应符合表8.1.3的规定。
表8.1.3 职业技能三级幕墙制作工职业要求
8.1.4 职业技能二级幕墙制作工的职业要求应符合表8.1.4的规定。
表8.1.4 职业技能二级幕墙制作工职业要求
8.1.5 职业技能一级幕墙制作工的职业要求应符合表8.1.5的规定。
表8.1.5 职业技能一级幕墙制作工职业要求
8.2 职业技能
8.2.1 职业技能五级幕墙制作工的技能要求应符合表8.2.1的规定。
表8.2.1 职业技能五级幕墙制作工技能要求
8.2.2 职业技能四级幕墙制作工的技能要求应符合表8.2.2的规定。
表8.2.2 职业技能四级幕墙制作工技能要求
8.2.3 职业技能三级幕墙制作工的技能要求应符合表8.2.3的规定。
表8.2.3 职业技能三级幕墙制作工技能要求
8.2.4 职业技能二级幕墙制作工的技能要求应符合表8.2.4的规定。
表8.2.4 职业技能二级幕墙制作工技能要求
8.2.5 职业技能一级幕墙制作工的技能要求应符合表8.2.5的规定。
表8.2.5 职业技能一级幕墙制作工技能要求
8.3 评价范围、课时、权重
8.3.1 职业技能五级幕墙制作工评价范围、课时、权重应符合表8.3.1的规定。
表8.3.1 职业技能五级幕墙制作工评价范围、课时、权重
8.3.2 职业技能四级幕墙制作工评价范围、课时、权重应符合表8.3.2的规定。
表8.3.2 职业技能四级幕墙制作工评价范围、课时、权重
8.3.3 职业技能三级幕墙制作工评价范围、课时、权重应符合表8.3.3的规定。
表8.3.3 职业技能三级幕墙制作工评价范围、课时、权重
8.3.4 职业技能二级幕墙制作工评价范围、课时、权重应符合表8.3.4的规定。
表8.3.4 职业技能二级幕墙制作工评价范围、课时、权重
8.3.5 职业技能一级幕墙制作工评价范围、课时、权重应符合表8.3.5的规定。
表8.3.5 职业技能一级幕墙制作工评价范围、课时、权重
9 幕墙安装工职业技能标准
9.1 职业要求
9.1.1 职业技能五级幕墙安装工的职业要求应符合表9.1.1的规定。
表9.1.1 职业技能五级幕墙安装工职业要求
9.1.2 职业技能四级幕墙安装工的职业要求应符合表9.1.2的规定。
表9.1.2 职业技能四级幕墙安装工职业要求
9.1.3 职业技能三级幕墙安装工的职业要求应符合表9.1.3的规定。
表9.1.3 职业技能三级幕墙安装工职业要求
9.1.4 职业技能二级幕墙安装工的职业要求应符合表9.1.4的规定。
表9.1.4 职业技能二级幕墙安装工职业要求
9.1.5 职业技能一级幕墙安装工的职业要求应符合表9.1.5的规定。
表9.1.5 职业技能一级幕墙安装工职业要求
9 幕墙安装工职业技能标准
9.1 职业要求
9.1.1 职业技能五级幕墙安装工的职业要求应符合表9.1.1的规定。
表9.1.1 职业技能五级幕墙安装工职业要求
9.1.2 职业技能四级幕墙安装工的职业要求应符合表9.1.2的规定。
表9.1.2 职业技能四级幕墙安装工职业要求
9.1.3 职业技能三级幕墙安装工的职业要求应符合表9.1.3的规定。
表9.1.3 职业技能三级幕墙安装工职业要求
9.1.4 职业技能二级幕墙安装工的职业要求应符合表9.1.4的规定。
表9.1.4 职业技能二级幕墙安装工职业要求
9.1.5 职业技能一级幕墙安装工的职业要求应符合表9.1.5的规定。
表9.1.5 职业技能一级幕墙安装工职业要求
9.2 职业技能
9.2.1 职业技能五级幕墙安装工的技能要求应符合表9.2.1的规定。
表9.2.1 职业技能五级幕墙安装工技能要求
9.2.2 职业技能四级幕墙安装工的技能要求应符合表9.2.2的规定。
表9.2.2 职业技能四级幕墙安装工技能要求
9.2.3 职业技能三级幕墙安装工的技能要求应符合表9.2.3的规定。
表9.2.3 职业技能三级幕墙安装工技能要求
9.2.4 职业技能二级幕墙安装工的技能要求应符合表9.2.4的规定。
表9.2.4 职业技能二级幕墙安装工技能要求
9.2.5 职业技能一级幕墙安装工的技能要求应符合表9.2.5的规定。
表9.2.5 职业技能一级幕墙安装工技能要求
9.3 评价范围、课时、权重
9.3.1 职业技能五级幕墙安装工评价范围、课时、权重应符合表9.3.1的规定。
表9.3.1 职业技能五级幕墙安装工评价范围、课时、权重
9.3.2 职业技能四级幕墙安装工评价范围、课时、权重应符合表9.3.2的规定。
表9.3.2 职业技能四级幕墙安装工评价范围、课时、权重
9.3.3 职业技能三级幕墙安装工评价范围、课时、权重应符合表9.3.3的规定。
表9.3.3 职业技能三级幕墙安装工评价范围、课时、权重
9.3.4 职业技能二级幕墙安装工评价范围、课时、权重应符合表9.3.4的规定。
表9.3.4 职业技能二级幕墙安装工评价范围、课时、权重
9.3.5 职业技能一级幕墙安装工评价范围、课时、权重应符合表9.3.5的规定。
表9.3.5 职业技能一级幕墙安装工评价范围、课时、权重
本标准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建筑装饰装修职业技能标准
JGJ/T 315-2016
条文说明
制订说明
《建筑装饰装修职业技能标准》JGJ/T 315-2016,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6年6月1日以第1137号公告批准、发布。
本标准编制过程中,编制组成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总结分析了我国建设行业企事业单位建筑工程安装一线操作人员队伍构成的变化,技能水平的演变,以及“四新”应用带来的系列转变,借鉴了近二十年来实行国家职业标准和部颁职业技能标准的成功经验,综合考虑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技术进步与职业发展,兼具前瞻性与实用性,对主要问题进行了反复讨论、修改和完善,编制了本标准。
为了方便有关人员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建筑装饰装修职业技能标准》编制组按章、节、条、款顺序编制了本标准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标准规定的参考。
1 总 则
1.0.1 自20世纪90年代起,国家对我国建设行业的主要技术工种普遍实行了职业技能制度。这些技术工人的职业技能涉及土建施工、建筑安装、装饰装修等行业的数十个工种。技术工人职业技能制度的建立和职业技能标准的制定,使得广大技术工人在专业知识方面、务实能力方面和创新能力方面都有所提高或有了明显改善,对我国建设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和建设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并为推进建设领域各行业、企业的深化改革作出了贡献。然而,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渐完善和我国经济生活逐步融人国际社会,以及企业结构的调整和市场竞争的激烈,使得原有的职业技能制度下的职业技能标准,已很难适应日益发展的城市建设和管理的需要。为不断提高企业自身综合能力,增强适应市场、抢占市场的意识,研究在建设系统科学技术突飞猛进地发展所带来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背景下如何提高技术工人的职业技能水平,改善其知识结构和实际操作技能以适应新的形势,已成为当今一项重要的课题。本标准的制定就是为了进一步地推进建设行业生产操作人员职业技能制度的实施,提高建筑装饰装修行业生产操作人员素质,建立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职业技能为核心的建筑装饰装修行业职业标准体系,保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产品、服务质量和安全生产。
1.0.3 本条明确了本标准的使用范围:①建筑装饰装修行业相关企业聘任、使用、评价装饰装修现场技术工人;②建筑装饰装修行业协会、相关企业、教育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等。
1.0.4 本条所指的“国家现行有关规定”,包括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建设行业的就业准入等的规定。
2 术 语
2.0.2 职业技能是指从事职业所需,通过专门的教育培训才能掌握的技能,不包括诸如语言表达能力、文字书写能力等一般技能。
2.0.6 安全生产知识是指本标准所规定的各工种生产操作人员必须自觉接受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熟悉国家工程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宪法、刑法、劳动法、建筑法等),对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掌握安全操作技能知识;掌握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了解一般事故处理的相关规定,具备一定的现场事故处理能力。
2.0.7 理论知识是指完成技术工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理论知识,包括基础理论、专业理论和相关知识理论等内容。
2.0.8 操作技能是指完成技术工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技能和专业技能,包括操作技术能力、工具设备的使用和维护能力、创新和指导能力、安全生产能力等内容。操作技能形成的基本途径是练习。
2.0.10 职业道德是指各技术工种生产操作人员除应遵循社会公德外,尚应遵守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②爱岗敬业,忠于职守;③执行工作程序、工艺标准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④工作负责,团结协作,具有责任心;⑤爱护仪器、仪表、机具和设备;⑥着装整洁,符合规定;保持工作环境清洁有序,文明施工;⑦刻苦钻研技术,掌握新知识和专业技能,提升创新能力等。
2.0.11 镶贴工等六大工种是目前建筑装饰装修技术工人中的主要工种,其名称主要是根据国家职业分类大典所列以及建筑装饰装修的惯例沿用,凡相关企业中所运用的技术工人名称与本标准不符的应以本标准为准。
镶贴工是装饰装修中主要工种,是在室内、室外、自然温度条件和高空下使用工具或机具,在建筑物内外表面涂抹各种灰浆,或以各种造型镶贴及安装的方法将饰面面板、饰面砖、石材制品镶贴或挂贴在建筑物的内外表面,以达到保护、美化建筑物目的的作业人员。除了要有一定的空间感,身体健康、四肢灵活,形体感强,具有一定的学习、理解、表达能力和文化素质外,还应具有块料饰面识别及一般结构装饰应变能力。
2.0.12 装饰装修木工是通常在室内、室外、施工环境温度不低于5℃的条件下,为保护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完善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美化建筑物,采用以木材、人造板材为主的装饰装修材料或饰物,对建筑物内、外表面及空间进行的各种处理的作业人员。其涵盖“装修”、“装饰”和“装潢”。除了要熟悉一定的机械操作规程外,还应具有安全及环保意识,具备分辨颜色色调的能力,四肢灵活,无其他等劳动能力障碍。此外,尚应注意与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职业技能标准》JGJ/T 314中的“木工”相区别。
2.0.13 金属工是在室内、室外自然气温条件下,从事铝合金门窗、塑料门窗、彩色涂层钢板门窗、钢门窗、卷帘门及轻钢龙骨吊顶、空调百叶、装饰百叶、金属栏杆、金属饰面等的制作和安装的建筑装饰装修作业人员。除具备相对应等级的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外,还应身体健康,反应灵活,动作协调,视觉和听觉良好。能避免因反应慢,动作不协调,视觉、听觉差而引起各类安全、质量、设备事故。
2.0.14 涂裱工是在室内、室外自然温度条件和高空情况下,使用工具或机具,按设计要求,对装饰、装修工程中建筑表面内部空间、内部陈设以及室内用品等物体用涂料、壁纸、布、绸缎和玻璃等进行装饰和装修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作业人员。除了要有一定的空间感,身体健康,手指、手臂灵活,色觉感强和形体感强,非过敏体质和无色盲等劳动能力障碍之外,还应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掌握一定的相关业务知识。
2.0.15 幕墙制作工是在室内、室外、自然温度条件下,按加工图要求在工厂加工制作建筑幕墙构件及组件,组装单元式幕墙板块的人员。除具有一定的学习理解和表达能力外,还应身体健康,有一定的形体知觉和空间感,四肢灵活,动作协调等。对于部分不参与高空作业的职业技能五级幕墙制作工,可适当放宽对于高空作业能力的要求。
2.0.16 幕墙安装工是在室内、室外、高空、自然气温条件下,将在工厂加工制作的建筑幕墙构件、组件按施工图要求在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施工的人员。除了要求具有一定的空间感,四肢灵活,动作协调,无恐高障碍等高空作业必须具备的身体素质之外,还应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掌握一定的相关业务知识。
3 基本规定
3.1 职业技能等级
3.1.1 职业技能不仅规定了劳动者在某一职业领域从业或执业时的起点标准或必备标准,还根据各职业活动范围、工作内容的数量和质量、工作责任等要素,将特定职业岗位划分为不同的资格等级。根据职业技能等级的不同,对相关就业或执业人员提出相应的知识和技能水平要求。1998年,我国正式确定了国家职业技能证书制度的等级设置为五个级别,即国家职业技能五级、四级、三级、二级和一级,分别对应技术等级的初级、中级、高级、技师和高级技师。
本标准适用建筑装饰装修行业相关企业聘任、使用、评价装饰装修现场技术工人;建筑装饰装修行业协会、相关企业、教育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职业鉴定机构开展建筑装饰装修行业技术工人职业技能鉴定等。本标准为行业标准,其职业技能等级的划分必须执行相关国家标准的规定。
3.1.2 本标准所规定的各职业技能等级,从职业技能五级到职业技能一级,根据职业活动范围的由窄至宽,工作责任的由小到大,工作难度的由低到高,在职业技能上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到难逐级增加,构成了职业技能证书等级体系,明确反映了职业能力水平的梯度。
3.1.3 低级别者做高级别的工作,将很难保证工程质量,也会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问题将得不偿失。实际工作中,这种现象大量存在,却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很大原因是存在侥幸心理以及人工成本低。用人单位应加强管理,严格监督检查,消除隐患。本条的规定另一方面也可以鼓励低级别操作人员努力提高操作技能,积极主动申报高等级的职业技能鉴定。
3 基本规定
3.1 职业技能等级
3.1.1 职业技能不仅规定了劳动者在某一职业领域从业或执业时的起点标准或必备标准,还根据各职业活动范围、工作内容的数量和质量、工作责任等要素,将特定职业岗位划分为不同的资格等级。根据职业技能等级的不同,对相关就业或执业人员提出相应的知识和技能水平要求。1998年,我国正式确定了国家职业技能证书制度的等级设置为五个级别,即国家职业技能五级、四级、三级、二级和一级,分别对应技术等级的初级、中级、高级、技师和高级技师。
本标准适用建筑装饰装修行业相关企业聘任、使用、评价装饰装修现场技术工人;建筑装饰装修行业协会、相关企业、教育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职业鉴定机构开展建筑装饰装修行业技术工人职业技能鉴定等。本标准为行业标准,其职业技能等级的划分必须执行相关国家标准的规定。
3.1.2 本标准所规定的各职业技能等级,从职业技能五级到职业技能一级,根据职业活动范围的由窄至宽,工作责任的由小到大,工作难度的由低到高,在职业技能上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到难逐级增加,构成了职业技能证书等级体系,明确反映了职业能力水平的梯度。
3.1.3 低级别者做高级别的工作,将很难保证工程质量,也会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问题将得不偿失。实际工作中,这种现象大量存在,却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很大原因是存在侥幸心理以及人工成本低。用人单位应加强管理,严格监督检查,消除隐患。本条的规定另一方面也可以鼓励低级别操作人员努力提高操作技能,积极主动申报高等级的职业技能鉴定。
3.2 职业技能构成
3.2.1 理论知识是指胜任本工种本等级工作时,所应具备的理论知识的构成和水平要求。包括文化基础知识、技术业务知识、工具设备知识、工艺技术知识、材料性能知识、经营管理知识、质量标准知识、安全防护知识以及其他相关方面的知识。
操作技能是指胜任本工种本等级工作时,应具有的实际技术业务操作能力的构成和水平要求。一般包括实际操作能力、工具设备使用与维护能力、实际检修排障能力、事故处理应变能力,也包括领会指令能力、语言及文字表达能力、创新和指导能力、应用计算能力及其他相关能力。
3.2.2 “掌握”表示必须全面理解和记忆,在理解的基础上,可以完整地叙述所列知识的全面含义,同时能运用所列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熟悉”表示知道得相当清楚,在理解所列知识的内容后,要能记忆,并能叙述或者概括。“了解”表示一般性知道即可,在理解所列知识的内容后,基本上不用记忆。
可以通俗地理解为,要求“掌握”的是重点内容,要求“熟悉”的内容是重要内容,要求“了解”的是一般内容。
3.3 职业技能评价
3.3.1 职业技能评价前必须参加以本标准为基础制定的培训大纲的职业培训。
3.3.5 职业技能递进式评价是指安全知识模块评价合格者,方能参加理论知识评价;理论知识模块评价合格者,方能参加操作技能评价。
4 镶贴工职业技能标准
4.1 职业要求
4.1.1~4.1.5 这五条分别对职业技能五级(初级)、职业技能四级(中级)、职业技能三级(高级)、职业技能二级(技师)、职业技能一级(高级技师)五个等级应达到的职业要求提出具体内容。
1 条文中“了解”、“会”、“熟悉”、“能够”、“掌握”和“熟练”是对职业技能的要求程度,“了解”、“会”是对本等级职业技能最基本的要求,“了解”是对理论知识而言,“会”是对操作技能而言。“熟悉”、“能够”表示对职业技能的熟练程度,“熟悉”是对理论知识而言,“能够”是对操作技能而言。“掌握”、“熟练”是对处理问题的思路、方法、能力而言,其中“掌握”是对理论知识而言,“熟练”是对操作技能而言。
2 职业技能包含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的技术及处理问题的能力。
理论知识主要是指本职业对不同等级作业人员理论知识要求,操作技能主要是指本职业对不同等级作业人员操作技能要求。
3 镶贴工可以个人或多人共同操作完成,在施工中需要共同商讨技术问题,因此要求其具有一定的学习理解和表达能力。
4.2 职业技能
4.2.1~4.2.5 这五条将本职业技能各等级的内容和范围遵循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罗列其中。在职业技能的培训和鉴定中,应突出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中相关部分的等级梯度,逐级递增。
5 装饰装修木工职业技能标准
5.1 职业要求
5.1.1~5.1.5 这五条分别对职业技能五级(初级)、职业技能四级(中级)、职业技能三级(高级)、职业技能二级(技师)、职业技能一级(高级技师)五个等级应达到的职业要求提出具体内容。
1 条文中“了解”、“会”、“熟悉”、“能够”、“掌握”和“熟练”是对职业技能的要求程度,“了解”、“会”是对本等级职业技能最基本的要求,“了解”是对理论知识而言,“会”是对操作技能而言。“熟悉”、“能够”表示对职业技能的熟练程度,“熟悉”是对理论知识而言,“能够”是对操作技能而言。“掌握”、“熟练”是对处理问题的思路、方法、能力而言,其中“掌握”是对理论知识而言,“熟练”是对操作技能而言。
2 职业技能包含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的技术及处理问题的能力。
理论知识主要是指本职业对不同等级作业人员理论知识要求,操作技能主要是指本职业对不同等级作业人员操作技能要求。
3 条文中“细部”是指装饰装修工程中局部采用的部件式饰物。“挂落”是指柱间枋下之木制似网格漏空之装饰品。“大样图或节点详图”是指对于装修细部或构配件用大比例,正投影图的画法,将其大小、形状、材料和做法详细表示出来的图样。
5.2 职业技能
5.2.1~5.2.5 这五条将本职业技能各等级的内容和范围遵循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罗列其中。在职业技能的培训和鉴定中,应突出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中相关部分的等级梯度,逐级递增。
6 金属工职业技能标准
6.1 职业要求
6.1.1~6.1.5 这五条分别对职业技能五级(初级)、职业技能四级(中级)、职业技能三级(高级)、职业技能二级(技师)、职业技能一级(高级技师)五个等级应达到的职业要求提出具体内容。
1 条文中“了解”、“会”、“熟悉”、“能够”、“掌握”和“熟练”是对职业技能的要求程度,“了解”、“会”是对本等级职业技能最基本的要求,“了解”是对理论知识而言,“会”是对操作技能而言。“熟悉”、“能够”表示对职业技能的熟练程度,“熟悉”是对理论知识而言,“能够”是对操作技能而言。“掌握”、“熟练”是对处理问题的思路、方法、能力而言,其中“掌握”是对理论知识而言,“熟练”是对操作技能而言。
2 职业技能包含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的技术及处理问题的能力。
理论知识主要是指本职业对不同等级作业人员理论知识要求,操作技能主要是指本职业对不同等级作业人员操作技能要求。
3 在操作技能中,对金属结构杆件进行合理校正,应是高等级技术工人的一项重要技能。
6.2 职业技能
6.2.1~6.2.5 这五条将本职业技能各等级的内容和范围遵循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罗列其中。在职业技能的培训和鉴定中,应突出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中相关部分的等级梯度,逐级递增。
7 涂裱工职业技能标准
7.1 职业要求
7.1.1~7.1.5 这五条分别对职业技能五级(初级)、职业技能四级(中级)、职业技能三级(高级)、职业技能二级(技师)、职业技能一级(高级技师)五个等级应达到的职业要求提出具体内容。
1 条文中“了解”、“会”、“熟悉”、“能够”、“掌握”和“熟练”是对职业技能的要求程度,“了解”、“会”是对本等级职业技能最基本的要求,“了解”是对理论知识而言,“会”是对操作技能而言。“熟悉”、“能够”表示对职业技能的熟练程度,“熟悉”是对理论知识而言,“能够”是对操作技能而言。“掌握”、“熟练”是对处理问题的思路、方法、能力而言,其中“掌握”是对理论知识而言,“熟练”是对操作技能而言。
2 职业技能包含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的技术及处理问题的能力。
理论知识主要是指本职业对不同等级作业人员理论知识要求,操作技能主要是指本职业对不同等级作业人员操作技能要求。
3 涂裱工可以个人或多人共同操作完成,在施工中需要共同商讨技术问题,因此要求其具有一定的学习理解和表达能力。
7.2 职业技能
7.2.1~7.2.5 这五条将本职业技能各等级的内容和范围遵循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罗列其中。在职业技能的培训和鉴定中,应突出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中相关部分的等级梯度,逐级递增。
8 幕墙制作工职业技能标准
8.1 职业要求
8.1.1~8.1.5 这五条分别对职业技能五级(初级)、职业技能四级(中级)、职业技能三级(高级)、职业技能二级(技师)、职业技能一级(高级技师)五个等级应达到的职业要求提出具体内容。
1 条文中“了解”、“会”、“熟悉”、“能够”、“掌握”和“熟练”是对职业技能的要求程度,“了解”、“会”是对本等级职业技能最基本的要求,“了解”是对理论知识而言,“会”是对操作技能而言。“熟悉”、“能够”表示对职业技能的熟练程度,“熟悉”是对理论知识而言,“能够”是对操作技能而言。“掌握”、“熟练”是对处理问题的思路、方法、能力而言,其中“掌握”是对理论知识而言,“熟练”是对操作技能而言。
2 职业技能包含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的技术及处理问题的能力。
理论知识主要是指本职业对不同等级作业人员理论知识要求,操作技能主要是指本职业对不同等级作业人员操作技能要求。
3 幕墙制作是由多人共同操作,当工种不平衡时,为不影响进度须有相应技能的人员顶替,因此规定“熟练参与零部件及原材料进场复验工作”、“会指挥起重工进行高空吊运”作为职业技能一级幕墙制作工应具有的操作技能。
8.2 职业技能
8.2.1~8.2.5 这五条将本职业技能各等级的内容和范围遵循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罗列其中。在职业技能的培训和鉴定中,应突出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中相关部分的等级梯度,逐级递增。
9 幕墙安装工职业技能标准
9.1 职业要求
9.1.1~9.1.5 这五条分别对职业技能五级(初级)、职业技能四级(中级)、职业技能三级(高级)、职业技能二级(技师)、职业技能一级(高级技师)五个等级应达到的职业要求提出具体内容。
1 条文中“了解”、“会”、“熟悉”、“能够”、“掌握”和“熟练”是对职业技能的要求程度,“了解”、“会”是对本等级职业技能最基本的要求,“了解”是对理论知识而言,“会”是对操作技能而言。“熟悉”、“能够”表示对职业技能的熟练程度,“熟悉”是对理论知识而言,“能够”是对操作技能而言。“掌握”、“熟练”是对处理问题的思路、方法、能力而言,其中“掌握”是对理论知识而言,“熟练”是对操作技能而言。
2 职业技能包含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的技术及处理问题的能力。
理论知识主要是指本职业对不同等级作业人员理论知识要求,操作技能主要是指本职业对不同等级作业人员操作技能要求。
3 幕墙安装工是由多人共同操作,当工种不平衡时,为不影响施工须有相应技能的人员顶替,如电工、机修工等,所以条文中对常用的机具设备等的使用保养和故障提出相应的要求。对电工、电焊工、起重工等特殊工种的顶替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技术水平和必须经过培训评价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并作为职业技能三级幕墙安装工应具有的操作技能。
9.2 职业技能
9.2.1~9.2.5 这五条将本职业技能各等级的内容和范围遵循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罗列其中。在职业技能的培训和鉴定中,应突出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中相关部分的等级梯度,逐级递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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