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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领域涉企行政执法规范十问十答

2025-08-30 08:02:26

以下是10个住建领域涉企行政执法规范的问答宣传内容,聚焦企业常见疑问,明确执法边界与企业权利:

1. 执法人员上门检查时,企业有权核实哪些信息?

答:企业有权核实执法人员的执法身份证件(如行政执法证)及检查依据(如相关法律法规、检查通知书)。执法人员需主动出示证件并说明检查事由,未出示的,企业可拒绝配合。

2. 行政执法中,企业是否有权要求执法过程记录?

答:有权。根据规定,住建领域行政执法(如现场检查、调查取证等)应全程录音录像,企业也可要求执法人员对关键环节进行记录,记录内容可作为后续争议的证据。

3. 对执法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有异议,企业该如何申诉?

答:企业可通过以下途径申诉:陈述申辩:收到处罚告知书后,3日内可向执法部门提交书面意见,执法部门需复核并反馈。听证申请:对较大数额罚款、吊销许可证等处罚,企业可在告知后3日内申请听证,听证免费且不影响处罚决定的执行。行政复议/诉讼:对处罚决定不服,可在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4. 执法部门能否因同一违法行为对企业重复处罚?

答:不能。根据“一事不再罚”原则,对企业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若同一行为违反多个法规,仅能选择较重的处罚执行。5. 企业因客观原因逾期履行义务,是否会直接被处罚?答:不一定。执法部门应先责令企业限期改正,若企业在限期内主动纠正且未造成危害后果,可从轻或减轻处罚;若逾期未改,再依法处罚。

6. 执法人员要求企业提供资料时,企业需注意哪些要点?

答:需注意:- 要求执法人员出具书面通知,明确需提供的资料范围(不得超出检查事项)。- 对涉及商业秘密的资料,可要求执法部门履行保密义务,并在提供时注明“涉密”。- 有权拒绝提供与检查事项无关的资料。

7. 建筑工地因突发天气导致轻微违规,执法部门会从轻处理吗?

答:可能从轻。若企业因不可抗力(如突发暴雨、地震)导致轻微违规,且已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未造成危害后果,执法部门可根据情节不予处罚或从轻处罚。

8. 执法部门作出处罚后,企业能否申请分期缴纳罚款?

答:可以。若企业确有经济困难,可向执法部门提交分期缴纳申请及相关证明(如财务报表),执法部门核实后,可同意分期缴纳,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

9. 对执法人员的粗暴执法行为,企业如何投诉?

答:可通过以下方式投诉:- 向执法部门的纪检监察机构或法制部门提交书面投诉,注明时间、地点、执法人员信息及具体行为。- 向同级人民政府信访部门或上级住建主管部门投诉,投诉处理结果应在法定期限内反馈。

10. 企业配合执法后,能否要求执法部门消除不良影响?

答:若执法部门因错误执法导致企业名誉受损(如错误公示处罚信息),企业有权要求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若造成损失,可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作者: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策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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