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铜陵盛友实业有限公司等开发企业资质审核意见的公示
2025-07-14 19:19:5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住建部令第54号),我局对铜陵盛友实业有限公司、安徽明坤置业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核定进行了审核并通过,现将审核的有关情况(见附表)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2025年7月10日至2025年7月14日。
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审核意见有异议,均可向我局行政许可服务科、房地产管理科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等。
联系电话:行政许可服务科 0562—5825216
房地产管理科 0562—2820840
2025年7月10日
原文地址:https://zfcxjsj.tl.gov.cn/tlszfhcxjsj/c00105/pc/content/content_19431399658082058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