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住建局关于撤回饶平县钦芬建筑有限公司等建筑资质告知书
潮建管告〔2025〕1号
饶平县钦芬建筑有限公司等相关企业:
根据要求,我局于2025年4月份开展了2025年第一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并于2025年6月5日发出了《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5年第一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情况的通告》。现整改期限已届满,饶平县钦芬建筑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详见附件)未配合提交核查资料、逾期不整改。
现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企业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向社会公告,整改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企业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资质许可机关可以撤回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我局拟撤回饶平县钦芬建筑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并在广东省住建厅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予以注销。
如对上述撤回意见有异议,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或要求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有关权利。
本机关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南端建设大厦
邮 编:521000
电 话:0768-2393315
联 系 人:李超瑛
附件:2025年第一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撤回资质企业名单
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3日
附件:
2025年第一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撤回资质企业名单.xls
原文地址:https://www.chaozhou.gov.cn/zwgk/szfgz/szfcxjsj/tzgg/content/post_39530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