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住建局关于临汾奥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12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 意见的通知
临建质函字〔2025〕101号
各建筑施工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
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128号令)、《山西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实施意见》(晋建建字〔2004〕288号)、《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工作的通知》(晋建建字〔2007〕447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44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晋政发〔2024〕13号)、《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审批工作的通知》(晋建审函〔2024〕967号),经审查,临汾奥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符合安全生产许可证(首次申请)安全生产审批条件;山西世纪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家企业符合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安全生产审批条件;山西龙城泰岳建设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符合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安全生产审批条件;山西昌弘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符合安全生产许可证(注销申请)安全生产审批条件。
名单详见附件。
2025年6月3日
原文地址:http://zjj.linfen.gov.cn/wjfg/tzgg/202506/t20250613_5282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