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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保税区(天津空港经济区)服务中心 空港法庭、高沙岭司法警务辅助项目 (项目编号:YSKG-2025001)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港保税区(天津空港经济区)服务中心 空港法庭、高沙岭司法警务辅助项目 (项目编号:YSKG-2025001)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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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简体中文 发布时间:2026-04-16 11: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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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保税区(天津空港经济区)服务中心 空港法庭、高沙岭司法警务辅助项目 (项目编号:YSKG-2025001)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空港法庭、高沙岭司法警务辅助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0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SKG-2025001

项目名称:空港法庭、高沙岭司法警务辅助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0.0万元

最高限价:290.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价预算(万元)最高限价(万元)采购目录采购需求
第1包290290其他服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项目需求书的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注: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以投标人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3.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4.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5.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或者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前近半年内任意1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 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7.供应商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如因供应商未注册导致的任何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8.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23日到 2025年04月28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1)缴纳招标文件费后,获取文件。(2)为保证获取招标文件工作顺利进行,请与项目负责人(刘学文,联系电话:022-82926386)联系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流程如下:①投标单位将所报项目名称及本单位名称发送至邮箱:(yszxgs888@163.com)获取文件发售记录表;②投标单位将招标文件费用以单位账户汇款至代理机构(汇款信息:户名:天津雍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 :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天 津 武 清 开 发 区 支 行 ; 账 户 :12050172610000002295;其它:汇款时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③投标单位将投标单位基本信息、文件费汇款凭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代表授权书统一扫描到一个PDF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yszxgs888@163.com)并告知项目负责人;④项目负责人根据基本信息中记载的邮箱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并告知投标单位;⑤投标单位通过邮件确认已收到招标文件,完成获取招标文件流程。天津市已实行全面电子票并全部联网,我司将于报名截止后统一开具电子发票发送至报名邮箱,若长时间未收到电子发票请自行查询本单位的税务数字账户。

售价:2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5月0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港保税区政府采购中心(临港怡湾广场珠江一街55-9、55-10号)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5月0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港保税区政府采购中心(临港怡湾广场珠江一街55-9、55-10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解锁联系方式,请付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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