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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开放大学(广东理工职业学院)AI+电商产教融合实践中心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开放大学(广东理工职业学院)AI+电商产教融合实践中心项目招标公告

文档大小:1 KB 文档页数:1 页

语言:简体中文 发布时间:2026-04-04 16: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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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广东开放大学(广东理工职业学院)AI+电商产教融合实践中心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9月12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PCGD251156HG282F

项目名称:广东开放大学(广东理工职业学院)AI+电商产教融合实践中心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140,502.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AI+电商产教融合实践中心):

采购包预算金额:1,140,502.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教学仪器AI+电商产教融合实践中心其它软硬件1(批)详见采购文件--
1-2其他信息化设备人工智能行业应用软件(商科)1(套)详见采购文件--

本采购包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0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①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②同时提供a.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b.《基本存款账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AI+电商产教融合实践中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除货物清单中14.综合布线15.整体环境建设外)须全部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中小企业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用户需求货物清单。投标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注1: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 中小企业应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3.本项目为货物标,投标人须选择货物类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进行填写,如按服务类或工程类的进行填写,不视为中小企业。
注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注3:《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填写要求见《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粤财采购〔2024〕11号)的规定,供应商可登陆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uangdong/tz/info/2024/15000058.html查阅。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AI+电商产教融合实践中心)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8月19日 至 2025年08月26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9月12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投标文件在线提交,远程开标

开标地点:投标文件在线提交,远程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提醒: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https://gdgpo.czt.gd.gov.cn/ )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 “ 云平台 ” )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远程开标提醒:

( 1 )由云平台进行自动在线签到及在线解密,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 / 唱价现场,不需要到现场提交纸质或电子光盘投标 / 报价文件。

( 2 )开标 / 唱价会,留意并进入云平台 “ 开标大厅 ” 右侧的 “ 开标消息 ” 栏目。

( 3 )开标 / 唱价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 / 报价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开始解密,解密时限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投标 / 报价人不按要求进行解密,视为无效投标 / 报价。因技术问题导致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解密的,可以通过特殊通道上传备用的电子投标 / 报价文件,投标 / 报价人需保证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 / 报价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 / 报价文件版本一致(即两份文件为投标客户端同时生成)。

( 4 )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http://gdgpc.czt.gd.gov.cn )下载操作手册查询,或通过云平台公布的在线客服、微信 /QQ 群、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

( 5 )请投标 / 报价人按 “ 远程开标 ” 有关要求,在投标 / 报价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 / 报价文件,未按要求上传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 报价。

( 6 )在开标 / 唱价截止时间前,请各投标 / 报价人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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