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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审计经费(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宜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审计经费(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文档大小:1 KB 文档页数:1 页

语言:简体中文 发布时间:2026-03-30 07: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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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N5115012024000519

二、项目名称: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审计经费(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执行标准评审总得分
四川天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成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四川分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三江口片区龙湾一号7幢16层1号、2号、3号3,500,000.00元《海诺尔(宜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结算和运营成本审计(复核)》 服务(百分比):50%
98.2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天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成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四川分所)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C23030000审计服务《海诺尔(宜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结算和运营成本审计(复核)》 服务《海诺尔(宜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结算和运营成本审计(复核)》服务完全响应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90个工作日内交付初步审计成果报告完全响应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远珍(采购人代表)、夏虹、郑天芬、梁静、郭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万元。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结果公告后,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

2.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釆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3.监督、投诉受理部门:宜宾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831-8228012,地址:宜宾市南岸西区瑶湾路300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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