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公开采购海南省燃气下乡“气代柴薪”和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质效评估服务的公告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开展公开采购海南省燃气下乡“气代柴薪”
和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质效评估服务的公告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相关管理规定,我厅拟通过综合评分比选方式,遴选1家符合本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承担“气代柴薪”和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质效评估服务项目。现将采购服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海南省燃气下乡“气代柴薪”和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质效评估服务
(二)资格条件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财务状况报告、税收缴纳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等材料)、熟悉国家及海南省燃气下乡“气代柴薪”、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相关政策法规和相关燃气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具有完成质效评估的专业技术力量。
(三)项目需求
1.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全部质效评估工作并提交最终成果。
2.燃气下乡“气代柴薪”质效评估:对全省各市县燃气下乡“气代柴薪”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评估,评估内容涵盖市县任务落实情况、建档资料与台账合规性、政策执行情况以及实施成效等方面,并形成市县问题清单和质效评估结论。
3.管道改造进展质效评估:对全省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的进展状况与实施成效进行评估,科学评估市县燃气主管部门建档管理资料的真实性,掌握各年度任务落实情况,研究分析进展成效,并形成市县问题清单和质效评估结论。
4.工作要求:需实地抽查覆盖全省18个市县燃气下乡“气代柴薪”及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情况。
5.成果交付:出具《燃气下乡“气代柴薪”情况质效评估报告》《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质效评估报告》各1份,报告需包含但不限于数据图表、问题清单、整改对策、实施建议等重点内容。
(四)项目预算
人民币19万元,报价不能超过此预算金额,否则报价无效。
(五)采购方式
采取综合评分比选方式,按综合评分最高者中选(具体详见评分标准),如综合评分最高且相同的,低价者中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应统一密封报送。
二、报名参选材料及要求
报名参选材料应包含封面、目录及评分标准中要求的相关佐证材料,相应材料应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及骑缝章。纸质材料一式3份、电子版(刻录光盘)1份一并密封报送。
三、报名截止日期
2025年9月30日18:00(邮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并请提前电话告知),逾期不再受理。
四、组织申报材料比选
我厅将从报名单位中,采用综合评分法择优比选供应商。供应商接到中选通知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起草服务合同,经我厅法核后,正式签订服务合同。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59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410办公室。
联系人:王海波,联系电话:0898-65342510。
投诉电话:0898-65371036。
附件:评分标准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9月25日
原文地址:http://zjt.hainan.gov.cn/szjt/zfcg/202509/4deaa7cdf0b448c68ecefb10baa3c996.shtml?ddtab=tr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