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运城市方舱医院改建项目恢复工程比选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对运城市方舱医院改建项目恢复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运城市方舱医院改建项目恢复工程。
(二)估算工程费用:45.4万元。
(三)工程内容:恢复运城市方舱医院租用山西国澳崇基电梯股份有限公司3#厂房改建的墙体、墙面、高窗玻璃、玻璃幕墙、玻璃雨棚、滑升门、钢柱及厂房周边场地的路灯、监控、绿化带、雨水管道等设施。
二、服务内容
该项目的勘测、设计、造价、监理、施工等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工作。
三、代理费用
参照不高于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标准。
四、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具有相应的政府采购和招标代理资格;
(三)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比选人,不得同时参加比选;
(五)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提供资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书(见附件);
(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加盖公章);
(四)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截图、山西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代理机构主体资信截图;
(五)在信用中国网站的网上截图证明;
(六)近3年以来工程类代理服务业绩证明资料,以加盖比选人公章的复印件为准(包含中标通知书、合同等);
(七)固定场所证明、场所图片
(八)报价函(密封,参照国家相关文件,按照百分比报价)。
六、比选方式
组织有关人员成立比选小组,评审比选人提供的有效资料。取比选人报价的平均值作为本次比选基准价。按照比选人报价与本次基准价接近情况,对报价低于基准价的比选人进行排名,比选人报价与基准价最接近的列为本次候选人。若报价相同,比较工程类代理服务业绩,代理项目数量多者列为本次候选人。候选人不能按比选公告要求和响应文件承诺或因特殊情况不能履行合同,按排名顺序另行推荐候选人或者重新组织比选。
七、资料提交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一)时间:2025年7月29日-7月31日(上午8时-12时;下午15时-18时)
(二)地点:运城市城建大厦605室
(三)注意事项:比选资料需提供一式6份,未密封装订成册的视为无效处理。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收件人:姜先生,联系电话:0359-2222038
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28日
原文地址:https://zjj.yuncheng.gov.cn/doc/2025/07/28/54154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