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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关于2025年招标代理机构和造价咨询 企业检查情况的通报

2025-12-06 08:20:04

全市各招标代理机构、各造价咨询机构:

根据全年执法检查计划安排,为规范建筑行业执业行为、提升业务管理水平,市住建局于2025年11月11日至20日期间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组织开展了招标代理行业执业行为及造价咨询行业行为检查。本次共抽检我市招标代理机构3家、造价咨询机构1家,现将有关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查单位

1.辽宁创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辽宁鸿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辽宁芷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新宾满族自治县启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工作开展情况

市住建局按照《关于取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资格认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市〔2017〕77号) 、《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标〔2021〕26号)对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企业在住建领域的执业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实体化经营、人员配置情况以及执业人员是否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招标项目档案建立是否规范、招标文件制定是否限制投标人、代理机构是否按照法定的规则和程序进行招标投标活动等。

在所有抽查单位中,辽宁鸿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和新宾满族自治县启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档案内容齐全、人员社保齐备。

辽宁创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存在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文件内容前后冲突的问题。

辽宁芷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存在代理合同签订不规范的问题。

各招标代理机构及造价咨询机构应将招投标汇编资料的档案管理纳入常态化重点工作,积极学习借鉴同行业先进经验与优秀做法。要建立健全定期检查机制,持续开展档案资料的整理、核对与清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汇总完善,确保档案材料齐全、规范有序,从而有效提升整体执业质量与水平。

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28日

责任编辑:戴鹏

 

原文地址:https://zjj.fushun.gov.cn/011/20251128/1f5c5cd3-79a0-4420-8e86-4a253da37d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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