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住建局2025年招标和采购代理服务合作单位公开比选公告
一、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现通过公开比选方式择优选取20家年度合作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我单位后续工程、货物、服务类等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
二、比选内容
1.服务范围:编制招标文件、发布公告、组织开评标、公示及合同签订等全流程代理服务;提供招标政策咨询及培训服务。
2.选择数量:拟选取20家信誉良好、综合实力强的招标代理机构。
3.服务期限:自确定为合作单位之日起1年。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招标代理咨询”“招标代理服务”或“采购代理服务”等相关内容;
2.在湖南省招标代理机构监管平台登记(以平台登记截图为准);
3.具备固定办公场所(提供登记证书或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四、申请文件递交
1.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5月15日至5月21日(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2025年5月21日17:30后不予受理。
2.递交地点: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802室。
3.文件要求: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密封装袋并加盖公章。申请文件格式的见附件一。
六、比选评审
1.评审时间:递交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无须参加)。
2.评审办法(百分制):企业资信(25分)、企业业绩(30分)、服务质效与团队配置(45分)。
评审办法见附件二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湘潭市住房和城乡住建局
地 址:湖南省湘潭市河东大道168号
联系人:刘丞、向有为
电 话:0731-58287241、0731-58262625
监督部门:湘潭市住房和城乡住建局机关纪委
监督电话:0731-58265823
八、注意事项:
1.参选人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
2.采购人有权根据评审情况调整入选数量或终止比选;
3.本公告解释权归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有。
附件:1.申请文件格式
2.公开比选综合评审办法
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盖章)
2025年5月15日
附件1
申请文件格式
申请文件内容,至少应包括本部分所列格式内容,并按所列格式编制相关内容。申请文件需提供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密封包装,并在密封信封上注明“于2025年5月21日17:30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格式一:封面
格式二:申请函
格式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如为授权委托人,则需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格式四:申请人资格证明文件
格式五:其他内容(格式自拟)
格式一:
(正本或副本)
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招标和采购代理服务
合作单位公开比选
申请文件
申请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格式二:
申请函
致: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申请单位全称)授权(授权代表职务、姓名)为全权代表,代理我方参加贵方组织的2025年招标和采购代理服务合作单位公开比选。我方已充分理解本次公开比选文件关于竞选人资格条件、评分标准和申请文件格式及要求等的全部内容,包括补充、修改、澄清、答疑文件(如果有)。我方接受公开比选文件的全部规定和要求,且无任何异议。
我方郑重承诺,我方申请文件所提供的所有情况、资料、证明文件等,均与我方实际情况一致。如有虚假,愿承担一切可能的责任。
如我方通过申请,将保证完全遵守公开比选文件要求和申请文件承诺,依法依规、诚信廉洁地为贵方提供优质高效的采购代理服务。
申请单位(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格式三: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身份证码:)系的法定代表人,授权(职务、姓名)(身份证号码:)为全权代表,代理我公司办理2025年招标和采购代理服务合作单位公开比选事宜,授权代表在授权范围内签署的一切文件,我方均予以认可。
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人(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格式四:
申请人资格证明文件
按“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招标和采购代理服务合作单位公开比选公告及综合评审办法”的要求提供
格式五:
其他内容(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交的资料)
附件2
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招标和采购代理服务合作单位
公开比选综合评审办法
一、评审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按照规定的评审办法和程序进行评审。
2.科学择优:综合考量代理机构的企业资信、企业业绩、服务方案和团队配置等因素。
3.量化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法,按得分高低排序确定入选名单。
二、评审组织
1.评审委员会:由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建,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
2.回避制度:与参选单位有利害关系的人员须回避。
3.监督机制: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确保评审过程合规。
三、评审内容及评分标准(百分制)
1.企业资信(25分)
评分项 | 分值 | 评分细则 |
企业资信 | 25 | 竞选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计25分;每发生一次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扣15分;一般不良行为记录扣10分。最多扣25分。(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政府采购网和信用中国的查询记录截图,并做出相应承诺,未提供上述佐证材料及承诺的计0分) |
2.企业业绩(30分)
评分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近2年内代理工程建设类项目10个 | 10 | 10个及以上10分,低于10个每减少一个扣1分,最多扣10分。(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
近2年内代理政府采购类项目20个 | 10 | 20个及以上10分,低于20个每减少一个扣0.5分,最多扣10分。(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
项目规模(按单个代理项目最大投资额划分) | 10 | 单个代理项目≥10000万得10分,≥5000万得5分,<1000万得1分 |
3.服务质效与团队配置(45分)
评分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招标代理服务质效 | 30 | 提供详细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总体服务方案; (2)招标文件编制和送审的管理方案; (3)开标评标现场管理方案(须体现评标现场评委和投标人如何隔离的具体措施); (4)评标结束后期工作的管理方案; 服务方案内容完整、条理清晰,编制送审方案规范、全面,质量保证措施得力,开标评标现场管理安排得当,突发事件应对处理措施完善、有详细的应对机制,异议投诉处理措施详尽完善,承诺工作流程时间合理紧凑,绘图列表说明且程序准确示意无误,资料归档方案完善的计25-30分;管理方案有欠缺的计20-25分;管理方案一般的计15-20分。未提供不得分。 |
团队配置 | 15 | 团队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得10分,每增加1名专职人员得1分(最高5分) |
四、评审程序
1.符合性审查:对参选文件的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初步审查,筛选符合基本条件的机构进入详细评审环节。
2.详细评审:评委独立打分,取平均分为最终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排序与推荐: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前20名入选。
五、特殊情形处理
1.申请单位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企业资信”、“服务方案和团队配置”分值确定顺序。
2.申请单位不足20家时,符合资格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全部入选。
原文地址:http://xtjs.xiangtan.gov.cn/6512/6518/6528/content_13729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