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2025年在建工程建筑保温材料抽检抽测第三方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根据《六安市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六市安防〔2025﹞3号)(以下简称方案)部署要求,为加强在建工地建筑保温材料监督检测工作,计划对中心城区施工至建筑节能阶段的在建项目开展建筑保温专项检测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现对六安市2025年在建工程建筑保温材料抽检抽测第三方服务项目进行采购询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和具有相应检测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参加。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采购人:六安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处(市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处)
2.项目名称:六安市2025年在建工程建筑保温材料抽检抽测第三方服务项目
3.项目内容:对中心城区暂定11个在建项目施工至建筑节能阶段的在建项目开展建筑保温专项检测(检测保温材料不仅限于外墙保温材料,如建筑门窗等)并按时出具真实准确的检测报告(具体检测项目数量以中心城区开工建设的在建项目实际数量为准,且最终检测项目总数不得低于11个。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动态调整检测计划,确保覆盖所有应检项目,保障检测工作全面、有效落实)。
4.项目预算:项目预算总价人民币50000元,最高限价为项目预算总价。
二、项目服务需求
1.检查期间为采购人提供抽检和检测服务并及时出具真实准确的检测报告(为保障检测结果的可追溯性与真实性,检测样品需保留双倍,便于采购人随时复检,在服务期间如发现检测报告弄虚作假,采购人予以追责)。
2、为保障检测结果的可追溯性与真实性,所有检测样品须按实际检测用量的双倍标准留存,留存期覆盖整个服务周期且妥善保管,确保其完整性和原始状态,以便采购人在服务期内随时复检,如在服务期间发现检测报告存在数据篡改、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采购人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及经济赔偿。
2.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检测报告出具完成。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服务商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也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3.服务商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服务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服务商或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服务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服务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服务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四、报价说明
1.本项目以包干总价形式报价,报价应包含完成检测服务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差旅费、就餐费、税金及其他一切不可预测费用等,最终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
2.报价书须包括报价表、投标授权书(见附件)、单位基本信息、相关资质证明、人员资格、联系人信息等,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3.报价人须自行承担与报价有关的费用(包含代理服务费3000元)。
五、评定标准
询价采用低价中标原则,在报价截止时间后,询价小组对收到的合格服务商报价文件当场组织评审,评审结束后对成交服务商进行公示并通知成交服务商单位。
六、报价文件递交
1.公告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即2025年4月21日至4月25日。
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询价开标时间:2025年4月29日上午9:00。
3.报价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为纸质投标,响应文件需密封完好并加盖公章,投标人应于2025年4月29日上午9时00分前到达六安市梅山南路建设大厦13楼会议室提交投标材料并完成签到。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任何有关本项目资料。
4、询价小组对报价人提交的文件材料予以保密,但不予退还。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处(市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处)
联系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建设大厦1321室
联系电话:0564-39538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六安市建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文汇大厦19楼
联系方式:0564-33779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工
电 话:0564-3377933
原文地址:https://zjj.luan.gov.cn/zwzx/gsgg/qt/54204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