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关于征集赣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家库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充分征求各方意见,现将《关于征集赣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家库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在网站上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欢迎各界人士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及建议。
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12月4日至2026年1月4日。有关意见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进行反馈。
电子邮箱:gzsgcjsk@163.com
邮寄地址:赣州市章贡区文清路37号401室
邮编:341000
联系电话:0797-8245136
附件:关于征集赣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家库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赣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4日
附件
关于征集赣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家库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当前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造价管理服务工作需要,优化我市质量安全专家库专家配置,充分发挥专家在我市监督执法检查、质量投诉调查、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程质量安全评价及造价管理等工作的技术支撑作用,根据《赣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家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家库专家进行征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类别及项数
专家库分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工程检测、工程造价四类,具体如下:
(一)施工安全类(8项):基坑边坡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脚手架工程、建筑幕墙安装工程、钢结构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工程、顶管暗挖等其它工程。
(二)工程质量类(10项):房屋建筑工程(岩土工程、建筑结构、装饰装修、给排水暖通、机电安装),市政道路桥梁工程(岩土工程、市政道路、桥梁工程、给排水、隧道工程)。
(三)工程检测类(8项):建筑材料及构配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建筑节能、建筑幕墙、市政道路桥梁工程、地下空间等其它工程。
(四)工程造价类(2项):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二、入库要求
(一)专家范围
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工程检测类专家,从本市建筑施工、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中,负责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中遴选;工程造价类专家,从本市招投标、工程造价管理、咨询、审计、评审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负责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中遴选。
(二)专家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公正廉洁,无违法违纪行为、违反职业道德等不良信用记录。
2.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造价管理方面具有丰富经验,能熟练掌握和正确执行国家及江西省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规定。
3.具备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工程造价类专家须同时取得一级注册造价工程执业资格。
4.从事建设工程专业工作满15年。
5.年龄原则上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专家工作。
6.取得正高级职称、博士学位,或为建筑起重机械等特殊专业急需紧缺专家的,职称、年龄等要求可以适当放宽。
三、入库程序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按专业类别如实填写《赣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家推荐表》(附件1)签订《赣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家库专家自律承诺书》(附件2),并提交至所在单位审核。其中:1.原先已纳入赣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家库成员的专家,应重新提交申请材料;2.2022年、2023年、2024年经我局审核推荐申报省质量安全技术专家库的质量、安全、检测专家,不新增专业类别的,仅提交申请表和承诺书即可;新增专业类别的,按照本通知填报申请表和承诺书,并补充对应佐证材料。申报类别选择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工程检测、工程造价中一类或选择施工安全+工程质量两类组合,总项数可选不超过5项。
(二)单位推荐。申请人所在单位按照申报条件要求,对申请人资格条件和所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择优推荐。将推荐表、承诺书原件以及专家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业绩证明等申报材料复印件,报送属地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
(三)属地审核。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本地区申报情况(附件3),审核后向我局推荐;市属或驻市企事业单位专家,由所在单位审核汇总后直接向我局推荐。
(四)公示入库。我局对推荐材料进行统一受理,并根据申报情况,择优确定拟入库专家名单,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进行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正式纳入专家库管理。
四、专家管理
(一)专家可主动向我局申请退出专家库。
(二)超过规定年龄的,或因职称变化等不再符合入库条件的,自动退出专家库。
(三)参与的建设项目发生安全质量事故,经事故调查报告认定其须承担责任的,取消其专家资格。
(四)存在不遵守工作纪律、违反职业道德、违法犯罪等行为的,取消其专家资格。
(五)属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我局报告,认定不再适合担任的,取消其专家资格。
(六)因第(三)至(五)点被清退的专家,不得重新申请入库。
五、有关要求
请各推荐单位于2026年 月 日前,将《赣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家推荐表》《赣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家库专家自律承诺书》《赣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1-3)的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通过赣政通或电子邮箱报送至我局,纸质材料由属地审核部门留存备查。
联系人:谢春明,联系方式:13766315575,邮箱:gzsgcjsk@163.com。
附件:1.赣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家推荐表
2.赣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家库专家自律承诺书
3.赣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家推荐汇总表
赣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 月 日
附件1
赣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家申请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照片 | |||||
学历 | 毕业院校 | 所学专业 | ||||||
政治面貌 | 身份证号 | |||||||
专业技术职称 | 从事建设工程专业工作年限 | |||||||
从事专业 | 勘察□ 设计□ 施工□ 起重机械□ 科研□ 教学□ 监理□ 检测□ 造价£ | |||||||
工作单位 | 职务 | |||||||
手机号码 | 电子邮箱 | |||||||
工作简历 | (简历主要包括工作经历、单位职务、任职时间和主要业绩,与申请类别相关,简历不超过300字。) | |||||||
申请类别 (选择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工程检测、工程造价其中一类,或施工安全+工程质量两类组合,总项数可选不超过5项) | 施工安全 | 1.基坑工程□ 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 3.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4.脚手架工程□ 5.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6.钢结构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7.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工程□ 8.顶管暗挖其它工程□ | ||||||
工程质量 | 房屋建筑工程(1.岩土工程□ 2.建筑结构□ 3.装饰装修□ 4.给排水、暖通□ 5.机电安装□) 市政道路桥梁工程(6.岩土工程£ 7.市政道路□ 8.桥梁工程□ 9.给排水□ 10.隧道工程□) | |||||||
工程检测 | 1.建筑材料及构配件□ 2.地基与基础□ 3.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4.钢结构£ 5.建筑节能£ 6.建筑幕墙£ 7.市政道路桥梁工程£ 8.地下空间等其它工程£ | |||||||
工程造价 | 1.土木建筑工程□ 2.安装工程□ | |||||||
本人保证以上所填内容属实,自愿申请成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家库成员。 签名: 年 月 日 | ||||||||
所在单位推荐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属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附件2
赣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家库专家
自律承诺书
本人自愿入选赣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家库,为进一步提高自律意识,客观公正履行职责,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1.严格按照《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江西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努力工作,维护工程质量安全。
2.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客观、公平、公正地履行专家职责,服从住建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对履职过程中提出的意见、建议承担个人责任。
3.主动回避与本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专项方案论证会,不以本人工作单位以外的身份参会,不以专家身份获取不正当利益。
4.参与处理质量安全应急事件期间,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积极配合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工作。
5.对违反上述自律承诺,不服从住建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自愿接受相关处理。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3
赣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家推荐汇总表
填报单位(印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序号 | 姓名 | 申报类别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联系电话 | 是否行业协会推荐 |
注:各县(市、区)住建和城乡建设局汇总本地区申报情况,经审核后向我局推荐。市属或驻市企事业单位的专家,由所在单位审核汇总后直接向我局推荐。
